清春是金色锁链 作品

第 116 章 反派魔头心尖宠1

第116章反派魔头心尖宠1

“雪樱,雪樱?婶子问你话呢。”

简陋的木板房里,木板拼的桌子,一个扎着头巾的妇人正望着坐在桌前发呆少女,少女貌美非凡,可这会儿双眼空洞,似乎神游太虚,根本没听她的话。

这让妇人有些不满,她敲了敲桌子,惊醒了对面的人。

少女这才看向这个妇人,看过去的时候,心里紧张得很。

妇人穿着粗布旧衣,看就知道家里不富裕,衣裳上还打着补丁,是街坊邻居拉粪车那家的婶子。

两人正坐在屋子里的旧木板桌前说话,婶子面前还放着碗,粗陶制的,喝一口喇嘴唇,碗里自然没有什么茶叶,是用青梅干煮的水,解暑用的。

见少女看过来,妇人沟渠纹路沧桑的脸上终于挤出点笑容,开始苦口婆心道:“……雪樱啊,你娘早年病逝,你爹上个月走镖人又没了,你那大哥也不靠谱,天天混在虎头帮里不回来,现在家里就你一个小姑娘支撑着,也没个大人,生计困难啊……”

“你又要带一对弟弟妹妹,家里还有个外人吃闲饭……”妇人说着,在屋子里望了一眼,见没人。

她压低声道:“……你爹头些年带回来的那个小子,在你家五年了吧,白吃白喝白住!你爹在的时候,在镖局赚得那点钱我听说全供给武馆,供他练武,再瞧瞧你们姐弟,住也住不上好地方,穿也都是粗衣麻布,全家缩紧裤腰带供着一个外人习武,你爹图什么呀?自己的亲生儿子不送去武馆,反而进了帮派,倒护佑一个外人……”

“现在你爹不在了,总不能还供着外人在武馆练武吧?这武馆的学费一年可是不小的花费……雪樱,不是婶子背后嚼你家舌根,婶子也是看着你长大的,大家街坊邻居这么多年,婶子是看不下去了,你这日子这么困难,婶子来给你想办法来了。”

妇人道:“你叔早出晚归赶粪车,听到个消息,说西山那边……有个帮派招挖矿的,只要身体强壮送过去就给五十两银子……”

她压低声音跟雪樱道:“……这是买断的价儿,送去那边儿是死是活后续就不用管了,只要将人送去那边就给结清,那可是五十两啊,能买你家两个大的院子,那个小子看着一把子力气,与其继续在你家白吃白喝,你还不如给他送到矿山干活,能拿一笔收入,你家还有弟弟和妹妹要养,吃喝都要钱,你一个人能支撑多久……有了这钱,以后就不用发愁了……”

“你放心,蒙汗药婶子给你带来了,做饭的时候放里面,保证睡得死死死的,婶子过来给你拉走就完事了,简单的很!”

这妇人压低了声音,跟少女小声说着。

少女回过神听完她的话。

脸色一变。

随即苦笑!

她看着这个妇人,心道:婶子!你作得一手好死啊!

你知不知道你要卖的人是谁啊,是这本书里的大反派啊!

额得娘亲!不,额得亲娘啊!

何雪樱穿过来一天了,到现在还有点恍惚,看着周围的简陋的板子房,像做梦一样。

穿来之前她在加班,彻夜加班,连续奋战好几天,一天只睡三五个小时,靠着手里的咖啡和年轻能熬的身体,硬是撑了过来,休息的时候也没倒头就觉,而撑着眼皮,想将自己一直追的连载小说最新章节看完。

她看的是一本龙傲天类型小说,男主一路过关斩将的升级流。

何雪樱之所以追连载,是因为生气,她想看反派最后的下场,她一定要看到反派的下场,才一直追连载。

这个作者写得一般,但他深谙一道,就是要想主角牛逼,就一定要给主角设置一个更牛逼的反派,靠着这种主角与反派实力接近的打脸之道,小说爆火。

文中一仙一魔,一正一邪,仙宗对魔宗,天才对天才,两个宗派斗,两个天才斗,剧情交织,你死我活。

反派描写的太过出色,狠辣又疯癫,也跟主角一样不停的升级,换地图,主角有奇遇,反派也安排奇遇,两人的升级速度始终不相上下。

斗了三百多章。

作者将反派人物写成一个又坏又恶毒,让人恨得牙痒痒,奸诈狠毒,身世却又极其可怜的人物。

何雪樱之所以加班都要追更新,就是想看看这个让人恨得牙痒痒的反派到底什么时候死!

作者之前在更新里说了,他说这两天就让反派领盒饭了,所以追更的人特别多。

反派也出现三百多章了,该下线了,作者还承诺会写得特别爽,反派死得特别惨,所以下班后,她觉都不睡,想把这个更新追完。

结果一章看了一半,看到反派就要死了的时候,她昏睡过去。

一觉醒来,她穿了。

好死不死穿进了睡前看的那本书里!

对!就是这本《我的乱世修仙路》小说。

穿进和她同名同姓的少女身体里。

在知道自己穿的人是谁后,她简直面如死灰,如遭雷劈,精神恍惚!一天了,她都没办法接受,更不想相信。

至于她为什么接受不了。

就得从她当初看这本《我的乱世修仙路》小说开始说起。

这本小说比较火,里面有个女性配角的名字跟她一毛一样!

她好奇之下打开看了几章。

之后一发不可收拾。

不是这个小说有多好看,而是这个小说里面的反派实在太可恨!

她真的特别讨厌里面的大反派程简泊。

这个人!这个反派进了魔宗后!就用种种手段折磨那个和她同名同姓的女配,一介凡人被他百倍千倍折磨后,又将她活生生地练成了活尸,带在身边奴役了三百余年,哪怕到最后这个活尸等级太低,对他已经没用了,他仍留在身边,一发起疯来,就将活尸各种折辱,折磨得她肝肠寸断。

大概有了自己发疯发泄渠道,变态反派在外人面前倒是看起来挺正常,除了阴沉些,长相还颇为英俊倜傥,引来书中不少女配倾心。

但实际上他就是一个变态的疯子。

何雪樱每次看到同名女配被他发疯时折磨,各种分尸剥皮,碎成肉扬,活尸这种东西恢复极强,喂点灵物不久自己长上了,简直天生为虐杀而生的怪物。

活尸中的灵魂,何雪樱她就在那具身体里,早该投胎转世,却被那个魔头死死钉在身体里,每一次虐杀,活尸体内的灵魂都在颤抖。

不断地折磨着。

何雪樱看得那个气啊!

所以她一直追连载,一定要追看到反派死的那章!

而这章终于来了!所以哪怕她困得要死,仍然咬牙切齿地打开了更新,她看完才肯睡,于是磨着白牙想看那反派怎么死!

结果没看完,她就穿了。

好死不死的,穿成那个被反派折磨二十年,又做成活尸,继续折腾三百年的女配,何雪樱!

何雪樱:……

所以,穿

过来后,她才精神涣散。

天天什么也不想干,只想回到床上躺着,看能不能睡一觉再睡回去,她一介凡人,不想在这又有仙又有魔的可怕世界里待啊!

直到两天后,那可怕的一幕,不不不,是书里最可怕的情节,开始了。

它开始走剧情了!

何雪樱震惊地看着眼前妇人。

她说什么!

她不要命了!

当那妇人开口让她做饭时将蒙汗药放入饭碗里给家里那个外姓人吃时,还说不论死活,卖她五十两时。

她冷汗都下来了,额角都湿了,她惊恐地,惊恐地盯着那妇人。

像盯着魔鬼一样,眼神的异样让对面妇人都觉得不对劲了,还摸了摸脸,不知道少女为什么用这种陌生的眼光看她。

她还以为何雪樱对五十两心动了。

于是再接再厉劝道:“听婶子的,这样家里头就少了个白吃饭的,还能多得五十两银子,今年能过个好年,何乐而不为呢?婶子知道,你讨厌那小子恨不得赶出门去……”

天啊!雪樱惊恐地看着她。

难道现在的剧情……她讨厌魔头的事,已经街坊皆知了吗?

完了完了……

没错,这妇人一直说的人,说的那小子,就是那本《我的乱世修仙路里》的变态大反派,程简泊。

因为太坏了,被读者冠以程魔头之称。

在这本书里,他是顶级变态级人物,他入了魔宗,同门都被他炼成活尸,师傅师娘灭杀后,他抽魂抽魄收进他的万魂幡,厉害后,整个魔宗的人都沦为他的活尸后备役,更不提杀仙宗的人,那是杀人如麻,万鬼幡塞都塞不下,最喜欢用的就是碎尸掌……

因为碎尸掌能将人打出血雾,炸成肉块。

残忍到白天哪个凡人多看他一眼,晚上就成了他的炮灰炼尸,一夜都等不及。

在无数网友质疑这个反派人物,无脑恶毒又变态,残忍狠辣的毫无理由,作者给出解释,他说反派病了。

于是就加了一段回忆,说明反派变态的原因。

作者写了一段反派程简泊可怜又可悲的童年,写出他可恨之人,必有的可怜之处。

何雪樱:……

她看完极度无语,搁这打补丁呢?

程简泊三岁丧母,七岁丧父,父亲是威远镖局的镖师,他七岁那年父亲程锋在一次运镖途中遇到强盗,为救好友何永福,程锋身死,身中数箭。

死前他口吐鲜血,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自己的幼子简泊,自己一死,恐怕儿子无父无母,无人照顾,活不到成年,于是将儿子托付给好友。

何永福带着对好友的愧疚,运回了镖,遵守了承诺,将好友的独子程简泊接入家里。

何永福对程简泊比对自己的儿子还要好,让其进书塾识字三年,十岁的时候又送入武馆。

武馆习武每三个月跟学徒收一次钱,一次十五两,程简泊在武馆习武三年,何永福不但将好友留下的积蓄花光,自己在镖局走镖赚的银子亦投入其中。

可还是不够,古代穷文富武,习武花销非常大,每个季度十五两还只是学费,习武需要各种天材地宝滋养身体,才能有所成,还需要各种外门招式秘籍,内功心法,内外兼修,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滋补气血不到位,伤病一身。

这些都不是白白给的,都要银子。

何家的银子都填了进去。

所以何家除了何永福,其它四个孩子

意见颇大,何永福只知将好友的独子养好,却不知道自己的子女是如何愤恨着这个外姓人。

其中最厌恶程简泊的就是何家二姐,何雪樱。

她对程简泊厌恨到什么程度,父亲在,她正常做饭,只要父亲不在,她做的饭就没有程简泊的份儿,程简泊每次练武回来,家中饭菜都是没有他的份的。

何永福有时走镖常年不在家,何雪樱欺他白吃白住,不但不给吃的,还故意下雨天,将他的铺盖卷扔到院子鸡窝里,程简泊无处可去,只能窝在鸡窝棚下,有时赶下夜里在雨,只能眼睁睁看着被子湿透。

何永福不在时,年纪尚小的程简泊因练武又淋雨,生病了,何雪樱不但不请大夫来看,一日三餐都不给他做,还是邻居过来串门看这孩子在地上烧得不像样子,才给程家小子喂了点凉水,擦了擦身,弄了点家里备着的草药煮了给他喝。

命硬地活了下来。

何雪樱视他为眼中钉,只要他在一天,家里的日子就会又穷又苦,天天要数着米粒下锅,那时她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天天变着法儿地撵他走,或者他死了,那家里的条件就会改善。

为了过好日子,她用尽了所有折磨他的手段,辱骂,摔打,扔东西,甚至期盼他赶快病死。

可天不从人愿,他就是不走。

程简泊在何家五年,一直忍气吞声,他提出过不去武馆,找个活计做,但何永福不同意,武馆的人说他是个好苗子,他想好好培养好友的儿子。

所以每次出镖回来都将赚到的钱,大头部分交到武馆做学费,学费已交就要不回来了,程简泊不得不去,这更惹程家姐弟愤恨不已,对他越发的变本加厉。

可惜,何家姐弟等的好日子还没有到来,何永福却在走镖的时候遇土匪死了,那趟镖所有镖师都死了。

这让何家一时间雪上加霜。

没有何永福赚钱养家,家里米粮很快入不敷出。

偏偏这时候,另一个何雪樱穿了过来。

正好穿到这个街坊的婶子过来出馊主意的时候,还让何雪樱把家里的那个惹人厌的外姓人给卖了,卖五十两!

何雪樱连犹豫都没犹豫,立即拒绝了,这五十两卖了,她要用三百年来还啊婶子啊,你可长点心吧!

书里写的,原本的何雪樱就是听了婶子的话,晚上做饭的时候破天荒地做了程简泊那份,还亲手给他盛了一大碗米饭,程简泊都不敢接碗,后来接了过去,眼中似有了光,可惜,那光只是一瞬,就滑落了。

很快他就被蒙汗药迷倒了,一辆拉粪车将他拉去了矿山,连同命给卖了。

自此,属于程简泊的悲惨一生,拉开了序幕。

为什么会花五十两银子买矿工?

那是因为开的不是普通的矿,帮派开的是一座毒矿,是魔宗的毒矿。

需要大量的矿工,挖三个月旷工就死得差不多,然后再找一批,但旷工死得太多了,找不到人,为了完成魔宗的任务,帮派只好加银子,谁能拉来人还有额外赏银。

程简泊被最熟的家人出卖,进入了死亡矿山,只待了几天就全身溃烂,毒气入体,这些矿工都是被亲人朋友背叛卖到这里来,他们日日痛苦哀嚎,本以为三个月能死,能解脱这无尽的痛苦。

可没想到别的旷工只能支撑三个月,可程简泊在矿洞一年还没死,身上肉烂了又长,长了又烂,整个人面目全非,像一具行走的尸体,一身恶臭的腐烂味,每日在矿洞里爬行,似人似尸,生不如死

地活着。

直到一年后,他与其它旷工合谋杀了帮派的人,逃出了矿山。

出了矿山,却又被魔宗看守矿场的弟子逮到,在发现他是一具上好的活尸材料后,一心想将他练成活尸。

要成为活尸就要将灵魂活生生地封入体内,经过七七四十九日炼制,封住七窍,那痛苦仿佛人间地狱,但就在最后阶段,魔宗弟子的仇家寻来厮杀而亡,他才得以逃脱。

改头换面,冒充了那个魔宗弟子入了魔宗,自此后,他就疯了,他为什么会在矿上一年不死,是因为他是天生的毒灵之体,有抗毒之力,尤其尸毒,所以他经过四十七天炼制活尸流程后,很快就又恢复过来。

入魔宗后,他彻底开启了程魔头时代,他的精神受过巨大的打击,表面看着是个人,实际内心是个喜怒无常恶魔,疯子,他天天疯狂地搞事,无论怎么搞就是不死,和天,和地,和主角,和万物做对,他总是能一次又一次的活下来。

他乃毒灵根,魔功天赋极高,修行极快,在魔宗几年便一跃成为天才弟子,数年后,他重返回当年的矿山,辗转找到了当年送他入矿山那些人。

将他拉至矿山的婶子一家,灭她满门,不得全尸,儿孙全部虐杀而死,死后还要抽魂入万鬼嶓,为他奴役千万年,不死不休。

至于何家人……

当年何雪樱将他卖了,得到了五十两,正得意时,没想到大哥何大勇竟然在帮派打斗中死了!

原本一家人依靠的大哥,竟然死了。

何永福一死,家里的钱财直接断流,但这还不是最致命的,因为还有何大勇,虽然何大勇此人不务正业,想起来就给弟弟妹妹点钱,想不起来,甚至一两个月不回家,连有家人这事都忘了。

但即便他不回家,只在他这个人在,还活着,何雪樱姐弟三人就谁也不怕,没有人敢欺负她们,毕竟她们大哥混帮派名声在外,周围普通老百性谁敢惹帮派的人。

可大哥何大勇一死,情况立即不一样了。

何家突然没有了顶梁柱,没有了保护伞,只剩下十六岁的何雪樱,还有十一岁的弟弟何文,九岁的妹妹何小姜。

这可比孤儿寡母还惨,孤儿寡母,至少还有个母亲,母亲还有能力护崽,可何雪樱才十六岁,又年轻貌美,很快就被人盯上了,欺上门来。

书中只简略写了何雪樱带着弟弟妹妹卖了房子,跟着镖局的人离开了江县,投奔了外省的远房亲戚。

直到程魔头入魔宗几年后找上门,才得知何家人早就没了。

投奔外省亲戚,何家的亲戚也是穷鬼,还是赌鬼,见有人送上门来,不出三个月把人全卖了,何家小弟小妹卖给大户人家做小厮丫鬟,后来染病一个死了,一个做错事被主家打死了。

至于何雪樱,男频作者在书中这么描写她,貌若春花,娇艳欲滴,眉如翠云,似含无尽情意,粉白娇嫩,两颊晕红,朱唇不点而赤,贝齿颗颗羊脂白玉,目似秋水,摄人夺魂……

因为长得漂亮,被卖给一大户人家做小妾,程魔头找去时,她正生了儿子得意非凡,要跟大房一较高下。

没想到倾刻间,整个大户人家一人不剩,包括她刚生下来孩子,瞬间被碾压成肉泥,何雪樱见到儿子成了肉泥,差点没疯掉。

更没想到当年那个寄宿在她家的落魄少年,竟然没死,还成了一代魔头,对她进行了长达三百年的虐待凌辱。

一想到书中写的那些虐杀情景……何雪樱头疼死了。

她怎么……怎么就穿了!

拜托!不能因为名字一样,就乱穿好吧!

她跟书里的何雪樱除了名字,有一毛钱的关系吗!就让她穿来了?

现在唯一让她觉得有些安慰的是。

她穿过来的时机!

还不是最糟糕的时候!如果穿过来大反派程简泊被送到了矿山,那何雪樱就不想活了,干脆拿条绳子了断算了,也好过几年后经历长达三百年的虐待,那真是生不如死。

毕竟书里的程魔头,仇人躲到哪里都能被他揪出来。

连龙傲天气运之子的男主在书里也一度不是疯癫魔头的对手,正所谓光脚不怕穿鞋的,一身正气也怕不要命的疯子。

在婶子神神秘秘地将一个纸包蒙汗药塞过来的时候,何雪樱当场一个激灵,将纸包烫手般的立马塞了回去。

“婶子,别给我!我没拿,我可没拿!呵呵,刚刚说什么笑话呢?我们何家不至于连个人都养不起,还没到卖人的地步!这东西您可收好了!收回去了!这事可别到处乱讲,要让我大哥知道了,你知道的,他那人不讲理,不管街坊邻居的,都能打上门去……”

见何雪樱突然一反常态,竟然维护起了那个她天天恨得咬牙切齿的小子来?

街坊婶子又奇怪又不太乐意,本来以为十拿九稳了的。

送一个人去矿场她能得半两银子呢,要不是大勇混帮派,她不敢做什么手脚,她还能拿更多,这下子,没了。

好说歹说何雪樱也不同意,最后起身送客了!

浪费半天口舌,妇人失望地将药包又塞回袖子里,沉着脸离开了。

离开院子的时候,正好看到十三岁的程简泊稳稳地,一声不吭地挑着水走进院子。

妇人见他看见自己招呼也不打一声,跟没看到一样,不由地指桑骂槐地往外tui了一声:“……天天当牛做马一样的干,小心人家卖了你都不知道。”说着扭着腰不甘心地走了。

何雪樱呼出口气,躲过了啊!躲过了一场三百年的大劫!

只要她没有将魔头卖到矿场,那这仇他就找不上她……

可不对啊!

虽然她没有将他卖到矿场,可之前对他长达五年的虐待,也不是假的。

何雪樱有些奇怪,程简泊在武馆习武,按说十三岁的他有自立能力了,至少不用再受何家的鸟气,随便寻个差事养活自己还是容易的,毕竟他习过武。

这年代只要有点手艺,就饿不死,可无论何雪樱怎么待她,他都一直留在何家,甚至何永福死了他依然留下了。

估计作者为体现反派的凄惨才这样写的。

处处漏洞!

可现在也管不了那么多,何雪樱想到之前不给魔头饭吃,下雨还将人赶出去,还扔铺盖这一系列举动,她的心又吊了起来,这个魔头日后发起疯来,记起这件事,三百年的折磨估计不会了,但给她个满门抄斩绰绰有余……

还是个死啊!

何雪樱站起身,不知道如何是好。

她在屋子里走了一会儿,就听到外面传来将水倒入水缸的声音。

古代的老百姓住的是木板房,穷困,露风,房子里没有什么装饰物,极其简朴。

何家也是,屋子里只有一点简单的家具,用木板订的桌凳、床铺等。

像井那更是没有的,大户人家才有资格挖井,百姓吃水要自己去街东头挑水,一趟一趟地将水倒入大缸里,每天都要装满一大缸,供全家人

用水。

书中何雪樱虽然经常不给程简泊饭吃, 但家里的体力活都是程简泊干的。

每天从武馆回来,他会先挑水一趟一趟将水缸里的水打满,再打扫院子,收拾鸡窝粪便,甚至下雨天冒雨修漏水的房顶,每天闲时劈柴,将柴火整齐地码在厨房的房檐下,方便何雪樱拿取。

何雪樱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心里想着自己该怎么办。

想来想去,没有别的办法,只能先对这魔头好一点,减轻自己在他心里的仇恨值,等他对自己的印象好了,再找机会让他自谋生路,最好离家里远远的,到时出了事,也怪不到她头上。

何雪樱想好之后,给自己做足了心理建设。

然后调整了下脸上的表情,打开了门,一眼就见到院子里十三岁的程简泊正提着水桶往水缸里倒水。

三两下就倒了进去。

大概经常吃不饱饭,又练武,他长得其实没有多魁梧,反而瘦,只是瘦得有肌肉,但看起来就是瘦。

见到何雪樱出来,他没说话,只是放下水桶,目光幽暗地看了他一眼。

这幽暗的眼神,把做好心理准备的何雪樱,看得头皮发麻。

心里一个激灵!

哪怕她在书里可讨厌这个反派了!但这时候和他面对面站在一起……

她慌张地冲他挤出一个笑容,在他安静的,黑幽幽的眼神里,她挣扎着,能屈能伸地带上几分讨好道:“……那个,简泊弟弟,额,咳,这水挑得真好,又快又稳,今天回来的早啊,你,你累了吗?饿了吧?我去给你做点吃的填填肚子……”

她实在找不到别的办法了。

以前也不知在哪儿听过,要征服一个反派,就要先征服他的胃,民以食为天!对,先给他做点好吃的!

改善下两人糟糕的关系……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