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春是金色锁链 作品

第 123 章 反派魔头心尖宠8

第123章反派魔头心尖宠8

何雪樱记得也不太清楚了,书里好像是这个地址。

她之所以记得这个县名,是因为这个县也很惨!

当年被称作叫凤栖县,是这个县出了只蛟凤,有一个五岁的女娃测出了天灵根,后来入了仙门,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书里没有详写,至少几百年前,当时的凤栖县不叫凤栖县,因为此事轰动,后将县名改成了凤栖县。

书里解释过这个县的来由,她因此记住了,正因为这个县出过龙凤仙苗,后来魔宗来到凡人地界,听闻此事还特意在此县收割了不少魂魄练邪术,整个县都惨兮兮的。

何雪樱光想就觉得心惊胆颤,他看书的时候,看到书中仙宗天才和魔宗天才斗法,她还觉得魔宗的人动不动取出万魂幡,万鬼出洞,场面之阴森,斗起法那种气氛,鬼哭狼嚎的,恐怖感直接拉满,看起来还挺过瘾的。

但真的穿进了这本书里,她怕啊!

在这种人魔仙共存的世界,魔宗入侵,凡人是最惨的,她可不想做魔头万魂幡里的鬼。

听说那幡里全是恶鬼,为了提升这些鬼魂的凶气,还会让他们在万魂幡里彼此撕咬,吞噬,大鬼吃小鬼,恶鬼吃大鬼,主魂吃大鬼,像养蛊一样,不断提炼万魂幡里鬼物的数量和质量,让它们自相吞噬,不断减少着里面的凶鬼,再不断地加入新的恶鬼,以此循环……

这本书里的魔宗简直坏得流油,做人不放过,做鬼也不放过,何雪樱想起来就起鸡皮疙瘩。

最可怕的是最大的魔头!就在她身边……

恐怖氛围瞬间拉满了!

但很快何雪樱冷静下来,不能慌!

现在所有事情的发展,还在她的掌控之中,魔头也没变魔头,江县和凤栖县也未沦陷。

虽然它们沦陷是迟早的……

何雪樱不是盖世英雄,她拯救不了书里这部分情节,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将程简泊这个未来反派大魔头带走。

他当年回江县复仇时,看这处不顺眼,随手收一片魂,那个不顺眼,再收一批,跟割麦子似的,也没少嚯嚯人。

生在仙魔世界的凡人,真是招谁惹谁了?动不动就是灭村,灭县,灭城,灭国。

她已经开始想往哪儿走了,感觉这个世界哪里也不安全,哪里都不是绝对安全的。

不过这些都是以后的事了,现在要考虑的是,书里的这个漏,她到底拣不拣?

如果拣的话,她得先去趟凤栖村,找到这个未来被魔头抢了的画的人家,这个画里面可是有个洞天!

有了这个洞天,等她们离开江县时,就不用大包小包带着上路,古代交通不便,行李对他们来说是个很大的负担,有了洞天之府,他们就可以轻装上阵,东西可以放在洞天府里。

什么叫洞天,洞天就是仙侠小说的里所说的福地洞天,是隐藏起来一片的空间,里面分大洞天,小洞天。

只有在一些上古福地洞天,或上古修士的府邸里才能得到些宝物,其中就有画中府这样的空间储物宝贝。

这类空间宝物不是那种小的储物袋,空间戒指,空间腰带可比。

它们里面的东西是现实真实存在的,上古大能将福地中的一部分切割下来,用空间神通与材料制成宝物,这种宝物里面有真实一方天地,有山有瀑布有房子,还能种地。

除了小些,跟现实没有分别。

何况里面还放不了

少秘籍。

何雪樱很想得到这个。

幸好!她记得具体地址,至于滴水洞村,村名就更好记得了,因为她的时代也有一个叫滴水洞的地方,产玉石,所以何雪樱看完印象深刻。

有了地址,想要得到这东西,就得前往邻县崔家,她不确定现在那幅画还在不在崔家,因为书里写过,崔家家道中落,卖了田产后搬回祖宅,家产相继变卖,如果东西现在卖了的话,就麻烦了。

再想从别人手里得到,就难了。

所以当务之急,得赶紧去邻县,找找这个崔家人看看情况。

何雪樱想好了下一步做什么后,这才躺下来,将被子拉到下巴处,望着书中世界窗外那略显陌生的月光。

看了许久才慢慢闭上眼睛。

待到第二日,她起晚了。

何雪樱没有做饭,穿过来之后她天天起早做饭,烦死了!

现在有钱了,能买则买!

她一大早将何文叫起来,十一岁男孩子睡什么懒觉?别的干不了,跑腿总能跑吧,她摸出三十三文钱给他,打发他去早街买早餐。

何文别的腿不爱跑,但给钱买早餐,他眼前一亮,接了钱和盆碗一溜烟跑出去买饭去了。

何雪樱从书里取出肉芝血菇,去厨房用罐子烧了肉芝血菇的汤,做成汤,肉芝血菇汤跟松玉血菇汤差不多,不太看得出来,其实肉芝血菇比松玉血菇更好。

就算何雪樱不懂药材,但两种菇拿在手里一对比,也能看出来。

肉芝血菇更沉。

松玉血菇的血色在外,肉芝血菇的血包在内,它比松玉菇多一层皮肤,松玉血菇不像肉芝菇那样,开个口,就像人流血一样流下一滴鲜血。

松玉血菇没有血的,两者最大的差别就是那一滴血,那一滴灵性。

她还记得肉芝血菇那滴血是可以将太岁都催生出颜色来,功效很强。

所以这几日,何雪樱每天早上都会亲自给程简泊熬肉芝血菇汤,他的那碗汤里有一滴肉芝血菇的精血,她和何文与何小姜喝的是肉芝血菇的菇汤。

但就算这样也很补,一家人气色肉眼可见地转好了。

何雪樱这样做是有目的,现阶段他们还没有离开江县,这段时间应该是江县始乱之前最平静的一段时间,她需要程简泊赶紧增加实力!为离开江县做准备。

他现在是武者,是个空有力量而没有秘籍功法的武者,就是个空架子!一方面需要他修炼一门好的功法,炼到小成,最好一出手就能震慑众人,这样,离开江县的路上,他才有保护四个人的能力。

若是日日喝肉芝血菇汤,让他的气血之力达到顶尖武者那就更好了!有了顶尖武者的实力,她们更安全。

所以,她想试试,两个月不间断地吃,他的实力能不能再高些,所以何雪樱别的可以偷懒,但早晚两盅,一盅肉芝血菇汤,一盅松玉血菇汤,她都是亲手熬的。

这是给程简泊补气血吗?这是在保她的小命啊!这怎么能马虎呢?

大概这些日子气血补得太充足,全身有用不完的气血之力,程简泊早上起得更早,一直在院子里练拳腿,练得浑身汗湿,最后将外衫脱了,光着上身练,朝阳下身上那一块块武者纠结的肌肉。

别说!古代的男子大多成熟较早,十三岁就已经有些成熟男子体格了,偶尔正面都能看到腰带下隐隐的腹肌,朝阳一照,腹肌沟勒分明,有七八块呢。

跟块小田地似的。

少年身形实在漂亮,何雪樱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她在厨房坐着炖血菇呢。

时不时余光打量了一番后,觉得少年魔头现在哪哪都好,就是没有一套合适的功法,看来功法这事迫在眉睫,不能再拖了。

两个月的时间本来就短,还得参悟功法……

看来还是得早些去邻县,何雪樱打定主意后,坐在厨房的板凳上,往炉子里扔了块木柴,厨房的木柴都是程简泊劈的,按着何雪樱的要求,大的小的,整整齐齐的摆放,用起来干净又方便。

何文果然是买东西的小能手,很快将早餐买回来了,来回跑了两趟。

三十三文钱足够何家四人早餐吃好吃饱,在物价平稳的古代,一文钱可买一个炊饼,三十三文钱能买三十三个炊饼。

这时候的炊饼很大,比脸都大,何雪樱吃一个就饱了,程简泊能吃五六个,何文可以吃三个,何小姜半个。

所以何文买回来十个炊饼,六个馒头,四碗馄饨,一块豆腐,大概上次何大勇出事后,何文老实了,没了大哥撑腰,加上程简泊带回来那么多武馆学徒,把他气势压下去了。

人都有慕强心理,程简泊成了武者,何文就没跟程简泊再大小眼。

终于知道了自己的位置。

没再说出让他滚出何家的话。

这次买的吃食,是四个人的份儿。

豆腐两文钱一大块,馄饨用小盆装着,一碗馄饨很大一碗,这个年代吃的量大管饱,相当实惠。

她起身招呼练功的程简泊过来吃饭,又帮何小姜收拾了下,四人就如同真正的家人一样,坐在了堂屋桌子上一起用早餐,何雪樱笑盈盈地起身给家里大的小的,挨个盛馄饨。

饼和馒头放在桌上盆里随便吃。

让何文买豆腐回来,也是给几个补充下植物蛋白,豆腐坊买的新鲜豆腐热腾腾的,还有两碗甜豆花,一桌子的吃食,她端了盘咸菜,又调了芝麻酱汁,将豆腐切了切装盘里,豆腐沾酱吃起来也别有一番风味。

她煲气血汤时还煮几个鸡蛋,放在篓里拿过来。

何雪樱吃得不多,半碗馄饨,几块豆腐,一个鸡蛋就饱了。

其它的都被程简泊与何文吃了,何小姜只吃了几个馄饨,两个鸡蛋就差不多了。

吃完饭,程简泊说要去武馆,何雪樱没细问,按说他成了武者,可以从武馆毕业了,不过武馆的钱交了,还没到期,还有两个月,这钱武馆不退,他想去可以去。

若能跟武馆师父请教些武者的事,也是好的。

程简泊去武馆,何文又跑出去跟小伙伴玩去了。

何小姜天天跟她三哥屁股后瞎跑。

何家就剩何雪樱一人,但她很忙。

她打定主意明天一早就去邻县滴水洞,此事宜早不宜迟。

别看她平常较慵懒,但遇到事,尤其她想做的事,立即七窍玲珑心,马上行动,她想了下,她肯定不能自己一人去邻县,得把程简泊哄着一起去才行。

去的话出得有些讲究,得有话术,何雪樱想了好几套应对办法,以及可能面临的各种情况,但不到那边,不确定用什么办法。

但有一点,这次出门绝不能穷酸了。

人靠衣装,马靠鞍。先敬衣冠后敬人!穿得寒酸,人家的好东西都不肯拿出来给你看。

所以平民衣服不能穿了,得先弄两套唬人的衣裳。

何雪樱先把鸡喂了,随便撒点食,顺便将昨天那丸养阴凡给鸡吃了。

她观察了一会,确定丸药没毒,鸡依然如常四处找食,不知是不是错觉,中午的时候再看,鸡身上的羽毛变得鲜亮了,爪黄羽红,竟然颇为亮眼!

难道养阴丸对母鸡……不是,是对女性好吗?养阴……

能让母鸡……能让人变漂亮?

察觉这可能是变漂亮的药,何雪樱不再迟疑,立即将今天的养阴丸给吃了。

吃完后,她将昨晚买来的鬼面菇取出来,忙碌地弄碎做了菌种,然后种在了仙松魔腐木碎里面,用长条棒的棉布袋装好,吊在偏房的架子上,等它长出鬼面菇。

她还留了一点,用小的石磨磨成粉,和石灰放一起,包成一小包,防身之用。

然后离开家门去了成衣坊,成衣坊里有专门卖成衣的铺面,男女老少各种款式都有。

何雪樱走进去四处打量着衣服。

出门在外既不能穿得太富贵,也不能太寒酸。

她挑来挑去,最后给程简泊挑了一套黑色内衫,深蓝外衫的锦棉衣袍,腰间一条有特色的棉麻腰带,这衣服一看就知是江湖人士,武者穿着,放荡不羁。

普通人很少主动招惹武者,让对方看一眼就避让是最好的。

何雪樱的衣着简单多了,她看来看去挑了一套粉白内衫,雪色绣花外衫素衣,白色细褶裙,虽看着素,但料子是白绸,低调富贵,她又在成衣铺买了浅粉,雪白,藕合,嫩绿四件合适她胸围的肚兜。

何雪樱觉得自己挑的衣服不太贵,但没想到,两套衣服加上肚兜一共花了四十两。

这么贵!

岂不知她眼光之高,几百文的衣裳根本看不上,看都不看。

她带着超出这个年代的审美,挑来挑去,最后挑的都是铺子里最出挑的衣裳,当然还有些更贵的,但那些都是镶金带玉绫罗绸缎,极为富贵的衣衫。

她又买了两双与衣服搭配的鞋子,五十两银就这么没了。

何雪樱不得不愁起来,这银子太不经花了。

现在手里就剩一百五十两银子了,带这些钱去滴水洞也不知道够不够……

何雪樱想了想,想到昨日她卖血菇的事,她立即回房乔装一番带了帷帽,何家蘑菇棒上又长出十几朵松玉血菇,已成熟,她取了三朵去了一家药铺,她想弄清楚这个血菇昨晚到底亏了多少。

她知道一些好药,药铺老板私下偷偷收,不敢让虎头帮的人知道,量少的话,一般没问题。

于是她装着愣头青一样去了药铺,直奔药铺掌柜,取出松玉血菇问掌柜,说这是她昨晚她在黑市买到的松玉血菇,花了二十两,有没有亏。

药铺老板一看,竟然是上品松玉血菇,二话不说,直接跟她收购,问她卖不卖。

由此何雪樱也就从掌柜老板嘴里拐弯抹角地探清价码,原来松玉血菇分三种品相,她这种品相叫满肉满血,是上品血菇,一只四十两。

四十两!

何雪樱顿时咬牙,可恶!

交了一笔大的!

一株四十两,十七株,六百多两啊,她只卖了二百两!向来精明的何雪樱也不仅肉痛。

见她不作声,掌柜道:“姑娘,我们药铺收!给姑娘三十两一株怎么样?” 像这种上品血菇可遇不可求,店铺已经很久没有这种品相的松玉血菇了。

见何雪樱仍不吱声,以为她嫌价低,掌柜又看了看那血菇,品相实在太好了,红得冒血光,都包浆了,这可大补啊!要不是这血菇是极上品的品相,有

些难得,他才不跟她墨迹呢,掌柜又让步道:“姑娘,这菇最多三十五两,再不能多了,我们还得找买家呢,这三株可否卖给老朽?”

何雪樱这才从肉痛中回过神,瞥了那老者一眼,最后还是扔给对方,卖了。

一是需要银子去邻县滴水洞,二是如果她不卖,以为药铺不黑吗?也黑啊!这世道做生意哪有不黑的!省得麻烦。

何雪樱有心眼,她拿到了一百多两银子没有回何家,而是专往人群密集地方走,她不会武功,但没吃过猪肉,难道还没见过猪跑吗?她看过剧,看过武侠电影。

坑人的多了去了。

她专找人多的地方钻,然后寻了个墙壁遮挡物,飞快地将头上的帷帽和身上的外衫一把扯了下来扔到了墙角,然后穿着里面的素色衣衫,理了理头发,随后钻入到人群中,消失了……

她还真没防备错!

她前脚走,后脚就被人盯上了,那掌柜怀疑她身上不止一株松玉血菇,于是让人跟着看看到底何方神圣,如果是平民,真的采到了一簇松玉血菇,那就不客气了!

要知道松玉血菇,它生出一簇最少十二朵,最多十六七朵。

那可是几百两银子啊!这人拿出来的血菇明显刚采下来不久的,掌柜怎么可能不生疑。

何雪樱知道冒险,但明日她就要去邻县滴水洞,她需要银子,否则也不会这么急地拿着菇去店铺问了,卖菇就只有这两个地方,黑市要等三天后,来不及了。

本来她想让程简泊去店铺,但他武者气质太明显了,很容易找到。

何家又没有别的人,只能她上了。

好在她心眼子不少,甩掉了人。

那两个药铺小厮在后面跟着,很快失去踪影,跑过去看只有一件外衫和一只帷帽在地上,他们跟丢了。

何雪樱不知在东西街转了多久,频频回头,感觉应该没有盯梢的了,这才拿着银子回了何家。

无人可用,什么都得自己干,真累。

不过又得了一百两零五两银子,她在屋子里摆弄着钱。

她让药铺掌柜换了两个五两的小金鱼,换了五两碎银子。

之前卖的还剩下的一百五十两,现在手里有二百五十五两,够了吧?实在不行,将剩下的松玉血菇带上,到时若不够也可以抵银子。

这一路她也没白跑,打听了许多人,从江县到凤栖县需要坐船。

她身处的这个县为什么叫江县,是因为它靠着江,要去凤栖县最快的路线就是坐船,坐篷船,大概一天左右,到了邻县后,找地方宿上一晚,然后坐马车去滴水洞。

来回需要四天。

别的不说,何文和何小姜怎么办?路上不可能带着他们。

何雪樱发愁地点着自己的太阳穴,让他们自己在家?可何小姜太小了,真让人头疼……要不是看在何文和何小姜再养上几年她就可以使唤了,手里有能用得上的人,何雪樱还真不愿意操这个心。

待到程简泊晚上回来,何雪樱已经思虑好了,她面露笑意,笑盈盈地捏着粉帕朝他迎了上去。

程简泊回到何家,眼神幽暗地看了她一眼,见她快步朝自己走来,夕阳下,她人未到,笑容先到了,朝他微笑唇,笑眯了眼,纤指玩着手帕道:“泊郎,回来了?”

他看着她轻扭腰肢,姿容鲜亮,仿佛被笑容感染一样,他绷紧的面容很快跟着缓和起来,眼睛里竟有一丝黑暗中透出亮光,一眨不眨地看着她。

这时候

的何雪樱经过这些时日的相处,她觉得这个少年魔头尚未黑化,性格竟颇为坚毅善良,是个心思不坏的大男孩,这就让她很惊喜了,笑容也不作假。

但她却不知道,魔头之所以能成为魔头,除了经历过比常人更多的苦痛坎坷外,心里是有异于常人的魔头因子在的。

比如,睚眦必报,那是骨子深处就有的东西。

在程简泊知道有人要卖自己,并且知道了这个人是谁后。

他就记在心里了,隐而不发。

其实程简泊今日去武馆只待了一会儿就离开了,何雪樱这些天给他塞了些钱,让他饿了的时候买东西吃,武者,尤其还在长身体的武者,绝不能饿着了,影响长气血,影响长个子。

他先去了点心铺,花了点钱买了些点心,然后去了余明家。

余明是谁?余明就是苏力夫说过的那个家里老母病了,需要钱治病,他自卖已身入了矿洞,卖身三年,以为三年后就出来了,还能救母亲,却没想到,三个月不到就死在了矿洞里,苏力夫说他是听帮派的人的说的。

而余明的尸体哪去了?余明尸身被人抬到了矿山后面,给狼啃过,啃得面目全非,再带着狼咬烂的身体送回余家。

程简泊打听过,当时余家老母差点过去了。

余明是怎么知道矿洞挖矿有五十两银子?肯定有人告诉他。

程简泊根本不管是不是拉粪车那家妇人说的,他直接去了余家,探望了余明的老母,并且将那矿洞和妇人得银的事说了。

拉粪车的车夫每拉一个人去矿洞,妇人会得二两银子,据说去了矿洞的矿工,三个月没有一个人活下来。

不必程简泊多说什么,余家大伯和余母立即红了眼,因为他们的儿子走的那天就是被拉粪车拉走的。

在程简泊离开余家的时候,余家全家上上下,大大小小的眼神里,都透着一股杀气。

很好!

他低着头眼神幽暗,这也是他此行的目的所在。

他虽然没有经历过矿洞的事,但梦中,他不知道多少次在矿洞血腥的地面上爬行,每次做矿洞的梦,他都有股莫名的戾气涌上心头。

每次从梦中醒来,都有种阴冷暴烈的冲动,想将所有人,全豆沙了!

可见到何家那一抹窈窕的身影,冲他笑意盈盈地笑时,他心头的愤怒与阴霾又一下子消失了。

痛苦和美好,泾渭分明,相隔两边。

何雪樱捏着在衣坊新买的祼粉色帕子,朝程简泊迎了过去。

笑眯眯地将手帕搭在他手腕上:“泊郎,过来呀,我跟你说个事情,是好事!” 她热情地拉着他走到树下的石墩上坐下来。

晒了一天的太阳,石墩暖暖的,正好坐。

将程简泊拉着坐下来,她则在他旁边坐下,手搭在石桌上,朝他挥了下帕子,只见她唇角上扬,丹凤眼亮晶晶地看着他,大概吃了养阴丸,她唇色越发的好看了,气血足唇就很红,吃了养阴丸后,唇色像涂了自然釉,带着自然的光泽,像涂了樱桃红的唇膏一样,漂亮,亮眼得很。

她笑道:“泊郎,我昨日睡前,突然想起个事儿!”

她说着将祼粉帕子覆在程简泊手上,笑眯眯道:“这对你来说可是个大好事儿啊!是关于武功秘籍的事情!一流武功秘籍!”

“秘籍?”程简泊被她的帕子甩的,手背痒痒的,香香的,他想将手从帕子里抽出来。

何雪樱不知是高兴还是激动,将手直接覆在帕上

将他的手盖住,她的手就隔着帕子放在他手背上,凑近他道:“我突然想起来,以前听爹说起过一个事儿。”

死去何永福被何雪樱拿来当工具人。

因为好用!

毕竟谁能找死人求证呢?

“他说,他以前认识一个姓崔的,叫什么我就忘记了,只记得爹说他是凤栖村,滴水洞人,崔家有一流武功秘籍!”

“他走镖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姓崔的人,一起喝酒喝醉了,那个姓崔的人透露出他们崔家有一流武功秘籍的事,说是藏在一幅山水画里,还说崔家人其它人都不知道,只有他知道……”

“不过那趟镖出了事,姓崔的死了,后来爹把这事儿讲给我听,虽然没有去求证这件事,但他跟我讲的时候,说这个事很可能是真的,因为对方将那幅画描绘的很清楚,不是编的,还说了许多细节,爹说这事儿有可能是真的,毕竟酒后吐真言嘛……”

何雪樱笑着道:“泊郎,这事儿不管是不是真的,我都想去看看,若不是真的,就当做出门散心了,如果是真的,我们能得到一流武功秘籍!一流的哦!”

“而且此事宜早不宜迟,明天早上你陪我坐船,我们去凤栖县好不好?”何雪樱一边说着,一边用纤纤玉指点着他的手背,轻轻点着,语气像跟他商量,手指却在跟他撒娇,眼神则亮晶晶看他,希望他答应。

程简泊听完纵然满心疑惑,一流武功秘籍怎么会藏在一幅画里?还有崔家为什么只有他知道,别人不知道。以及若他知道,也就是他身怀一流武功秘籍,那他怎么会只做个镖师讨饭吃,还死了?

毕竟一流秘籍闭眼卖,一生吃穿不愁。

至于酒后吐真言,程简泊也不是没见过喝醉酒的人,武者爱酒比比皆是,喝得烂醉的也有,酒后可不止吐真言,酒后还胡话满大街!

酒后到底是真言,还是胡话,经常假假真真,十有八九是吹牛,是假的。

但见何雪樱十分想去的模样,甚至振奋地轻拧着腰肢看着他,撒娇一样地问他:“好不好?去不一定得到什么,但不去,一定会后悔,你就陪我去吧,”

程简泊有千万句不妥的话想出去,但看着面前的人,话全部咽了下去。

他目光凌乱地看了眼自己的手,最后低声道:“好……”

果然!

何雪樱脸上的笑意更深了,手指点着他手背,这种拿捏少年魔头的感觉……

竟莫名不错啊!

轻松地就达到了她的目的。

她眼睛转了下,接着笑眯眯将点他的手背的动作停下来,转而抓着他的掌侧,她道:“那我们明早辰时出发,我还给你买了衣裳,还给你买了把匕首防身。”

但随后她脸上的笑意一缓,眉头轻蹙忧愁道:“只是何文和何小姜,我不知该托付给谁……此去来回要四天呢……”

何雪樱说着,目光移到眼尾,看了他一眼。

程简泊似乎接收到了她的意思,竟然一下子意会,他想了想道:“……可以给苏家看几天,就是上次来吃饭的苏力夫,他家开豆腐坊……”

“哦,就是何文经常去买豆腐,豆花的那一家。”何雪樱立即笑了:“好,就交给苏家,我给足伙食费,你再去肉铺割点肉,买点肉骨,我们给他家送去,就麻烦他们照顾两个小的几天。”

说着何雪樱就将程简泊拉了起来。

程简泊依着她顺从地起身,事不宜迟,天黑前两人将肉和银子送到苏家,苏家人热情无比,满口

应下来。

但跟何文商量的时候出了岔子,何文他不干了,以为二姐不要他们了,在家里哭得震天响,质问何雪樱为什么不带他,他也要去。

何雪樱真是服了,她是怜悯这孩子先丧父,后丧哥,其实,他二姐也没了……

这个何家,就只有他跟何小姜两人了,他现在的二姐都是假的。

何雪樱没跟他一般见识,看着他哭,哭完了,哭累了,她从袖掏出了五两银子。

何文立刻不哭了。

银子进兜,何雪樱让他干啥他干啥,让他收拾衣服就收拾衣服,第二天,天不亮,两人将何文和妹妹送到了豆腐坊,何文乖乖地跟何雪樱摇手:“二姐再见,二姐早点回来。”

回头何雪樱将成衣坊的新衣给程简泊穿上时,她都惊呆了,这衣服上身,当真是精神啊!

她选衣服可真有品位!

这黑丝绸内衫,蓝棉麻外衫一套,多么英俊的少年郎。

何雪樱还帮他系腰带,看着她手在自己的腰间摆弄,程简泊手足无措,眼睛都不知道看向哪里,从来没有女子帮她系过腰带……

何雪樱早就换上了新衣裳,她穿的是素服,里面粉白色偏襟里衣,外面鸭卵青对襟宽袖外衫,下面白色的绸缎裙。

又买了只雪纱帷帽,拿了只有钱人用的花样绸料包袱,挂在肩上,里面不但有银子,还有松玉血菇以及一些早上买的干粮。

于是两人天蒙蒙亮,一对初出远门的少男少女,便上了去邻县凤栖县的蓬船……

……

江县埠头停靠着几艘船,埠船分为小型和中型两种,村庄的人开的埠船叫“本埠”,一般用来运送些山里的竹笋,山货,家养的鸡鸭鹅,以及河里捕捞的鲜鱼活虾等,运到集市上贩卖,顺带的拉些客人,早上进城,下午开回去,一日行六七十里,一天可以打个来回。

何雪樱与程简泊坐的是中型埠船,也叫“客埠”,船内可坐三十余人,可以在县与县的埠头行走,有约定的时间,每日在约定的时间等船,经常往来江县与其它几个相邻的县城。

埠头一早就有许多人提着包袱站在那儿。

何雪樱和程简泊两人都是第一次出门。

何雪樱对这个书里描绘的世界还是充满好奇,一路上隔着白纱在缝隙里观望,看向河面停靠的客埠时,仔细地打量着。

程简泊是土生土长的书中人,他才十三岁,还是第一次坐船去远的地方,还是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虽然说不上紧张,但也有孩子第一次出门时的拘谨,一直也没说话,紧紧跟在何雪樱的后面。

虽然没过去的凤栖县,但何雪樱想去,他便跟着她出行。

不过当他见到埠头船只与河面时,心头还是微微有一丝激动,有种少年第一次离家出门闯荡的茫然感与兴奋感。

何雪樱到底比他大,见过更多世面,虽然这些世面不在这个世界。

不过隐隐地两人之间是她她说了算,她直接找了面善的大娘,向她询问河边的埠船怎么坐,大娘知道她们要去凤栖县,便道:“……去凤栖县得坐客埠,水路怎么也得六个时辰才能到呢,一百几十里水路……船钱也不便宜……”

何雪樱顺便打听了下船费,江县去凤栖县,每人三百文,还真不便宜啊。

她戴着帷帽一掀纱帘,望了眼周围,又看向身后的程简泊,少年第一次坐船出门,虽有些局促,但还算稳重淡定,亦步亦趋地跟着他。

这要放在现代,他还

是个小孩儿呢,没想到在古时都能当保镖用了。

何雪樱望了眼他腰间的剑。

昨天下午想了又想,她还是去县里的武器铺买了把剑,买的是最便宜的剑,但哪怕便宜也花了她十两银子,是青锋剑,优点是锋利,缺点比较脆,砍着砍着容易崩。

她又花了二十六两买了个大气的剑鞘,剑鞘上镶嵌了一块暗红色的玉石,做工相当古朴大气,只要不抽出青锋剑,光看剑鞘猜应该是把好剑。

她就是要让人这么以为。

本来想省下这笔钱,可出门在外,什么都能省,唬人的装备不能省,那可是保命的东西!

她们两个本身年纪小,长得稚嫩,在外人眼里就像两个生瓜蛋子!

她又长得如此花容月貌……

行吧,戴了帷帽。

但就算如此,细上节上多唬人一些,也安全一些,毕竟对方不清楚你是什么身份时,才是最安全的,路上能省掉许多麻烦。

买那个剑鞘店家还送了个玉质剑璏,剑璏腰上挂剑用的,现在这把剑就在程简泊腰间,这剑一上身,江湖少年侠气的感觉就来了。

一下子就精神了!

穿着武者类的衣袍,腰上不挂剑,就觉得少了点什么,有了剑那就不一样了,虽然同样稚嫩,可没剑时是生瓜蛋子,有剑时,那就初生牛犊不怕虎!

佩剑后气场也不一样了,腰背也挺直了,程简泊似乎很喜欢这把剑,时不时还会摸一摸。

其实他身上本来就带了几分狠人气质,尤其眼神暗幽幽的,看人不说话的时候一看就不好惹。

何雪樱上下打量他,这才满意了,基本普通人不会招惹他们,武者出门也多谨慎,能不打就不打,他们也不爱打,只要两人不主动惹事,这次出行应该没问题。

她这才从荷包里取了钱交了船费后,两人随着零星的船客,进入客埠中。

这艘客埠并不是停靠江县的船,而路过江县埠头的船只,船上已经有不少人了,凑够了人数后,没留多久船就开拔了。

从江县到凤栖县一百多里水路,顺风行驶,船的速度很快。

何雪樱进入船舱,这种客埠的船舱只有兜顶,两边是敞开的,有三个篷子,里面有面对面坐的长条凳,坐满了人,三十来人吵吵嚷嚷挤在一起。

何雪樱也找了个位置坐下来,见她坐下,程简泊便也靠在她身边坐下来。

可坐久了这凳子不但硬,也船舱里也吵,说话声音大,而且气味也不好,坐船的大多是各村各镇的普通百姓,手里多少提着东西,有的带着咸鱼,有的大蒜,还有更没法说了,带着虾酱……

虾酱河边人士最爱吃的一种酱,用河边捞的小鱼小虾自己发酵,这样的酱吃着鲜,但味儿太冲鼻了。

何雪樱坐了一会就受不了,她拢着白绸裙起身,想去乌篷外面透透气,程简泊见她起身,他像屁股没坐热一样,立马也跟着起来,亦步亦趋地跟在她身后。

何雪樱见他出门紧张,觉得好笑,人多了还紧张了,她主要害怕这个世界的魔宗炼鬼宗什么的,害怕晚上,害怕一个人,他则反过来了。

她低了下头出了乌篷,站在太阳底下,然后回身对着程简笑,笑得露出八颗牙齿,见他看自己,便对他轻声道:“泊郎,放轻松!深呼吸。(

何雪樱侧身挽着帷帽白纱,小声地跟他传授出门在外如何装高人的“秘诀”。

看着何雪樱,听到她的话,程简泊深吸了口气,然后将肩膀放松下来。

“对对对,肩膀放松,再放松手臂,放松腰,放松背,放松腿,紧张什么,和我们出行的都是一些普通百姓,你可是武者,等以后有了秘籍,你就是顶尖武者了,万里挑一,该傲气才是,你可是天才!”

何雪樱说着,便用手上捏着的粉帕子,拍了拍他的手,然后转头出了船篷,走到甲板上,见摇橹的一个大爷,她走过去闲聊。

“大叔,我跟你打听个事儿,您知道壁山城吗?”

“壁山城?”

因为今日顺风水路,船夫摇橹不太费力,轻松地摇着,听到她打听壁山城,那大爷想了想,“壁山城……那是什么地方?没听说过啊。”

何雪樱跟他描述了下:“……城里据说出产白石,挺有名的,城名出自,山出白石,明润如璧这八个字,您有印象吗?”

像船夫这样走南闯北的人见过许多过路客,对地域听闻较多,尤其这种年长的,她见着了就想打听一下。

为什么要问壁山城。

这关系到她们离开江县去哪儿,哪里安全?

在我的乱世修仙路这本书里,主角走哪儿不是遇魔教,魔头,就是遭遇正派与魔派各种大战,要么经历仙宗与魔宗对抗,或是仙魔天才大战,可谓是走到哪斗到哪儿。

全文突出一个乱世枭雄!

何雪樱思来想去竟无一处可去,当然除了主角去过的地方,还有其它地方,但书里也没写啊。

总之,魔宗与仙宗战败后,有一部魔宗弟子和教派逃到了凡人地界,这才是乱世的开始。

最后她冥思苦想,硬生生想起一个地方。

是主角一开始所在的仙门,白玉仙宗,它是三十六仙宗里的下仙宗,是的,这本书里的仙宗也分上下等。

三十六仙宗里有十二上宗,二十四下宗。

白玉门是二十四下宗里排名靠后的一个仙门,可能写这本书的作者念旧吧,他写的主角一直对这个初入的宗门情有独钟,和女主相遇在这个宗门里,早期各种开金手指也在这个宗门里,等到后来他成了天才,亦是白玉仙宗的天才。

成了金丹元樱后,哪怕有了更好的宗门,更好的师傅,各个位面夺宝升级,很少回本位面,但回来后,依然先去白玉仙宗,总之,这个主角最早入门的仙宗,它一直稳稳的存在的。

没有被灭掉,这不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吗?

仙宗凡人进不去,但主角有家乡啊,主角的出身地就是白玉仙宗下属的凡人城池,一个叫壁玉城的地方。

书上说离仙宗很近,那处盛产白玉。

玉山有灵气,自然是仙宗所在之处。

书中主角父母双亡,男频小说嘛,父母祭天,法力无边,都是标配。

他早就跟世俗界断了亲缘,可毕竟是主角家乡,是主角的出生地,在主角的门派势力范围内。

文里并没有多提壁玉城这个地方,但不提它,就代表着安全,无事。

何雪樱就一个想法,主角的地盘,肯定不会被魔宗的人占了。

所以她将离开江县,定居的地方锁定在那里。

加上文中主角和魔头两人一个仙道天才,一个魔宗魔子,一个傲,一个狂,经常斗得你死我活,两败俱伤,所以地域应该离得不

远。

果然, 何雪樱一提起出产白石,老者想起来。

他道:“哦,你说的是白玉城!我们都叫它白玉城,原来好像是叫碧玉城,奇怪,明明出产白玉,为什么要叫碧玉城?”

何雪樱知道这老者不识字,壁玉,而不是碧玉。

出产白玉的地方叫碧玉城确实拗口,所以民间百姓习惯叫它白玉城。

“那地方离咱们江县可有些远啊,以前倒经常有从白玉城过来的商贩,带一些玉石来卖,不过我听说,那边离这边有一千五百里呢,他们大多是从江县上游过来,但具体在哪儿,你得从上游打听打听。”

“江县上游……”何雪樱想了想,是锦县,难道要从锦县走吗?

老者想到什么叹了一声道:“现在世道,听说外面乱喽,白玉城那边的商贩已经很久没过来了。

何雪樱明白老者的意思,世道乱了,白玉城到江县的路,很可能出事了,所以没有白玉城的人过来了。

她心道,那可不是吗?现在仙宗正跟魔宗斗法呢,还未波及到凡人这边,等两个月之后魔宗败退,退到凡人地界,就惨了!

如今看来,还是得早日动身,真要乱起来,有可能整个江县被魔教的人围起来,到时想走也走不了。

但一千五百里实在太远了,对交通工具简陋的时代来说,出行向来是极艰难的事,若路况不好,可能要走一两个月。

古代出个远门,真是太难了。

程简泊在旁边安静地听着她和船夫说话,心里生起几分疑惑,疑惑何雪樱为什么一直在问白玉城?

但想到何叔是走镖的,或许去过那里,她只是闲聊打听一下,也就将疑惑暂时放下了。

乌篷船上的船客在各个埠口上上下下。

何雪樱与程简泊一直在船上,中午两人从包袱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馒头,她还取出一个包装严实的油纸包,打开后里面是码得整整齐齐的酱牛肉。

包袱里带了干净筷子,两人坐在那儿,极亲密地凑在一起,用馒头夹着牛肉吃,包袱里还有牛皮水壶,渴了就喝水。

两个人若想要亲近,就得经事儿,尤其这种两人出行一同面对未知世界的危险,自然而然就亲近了。

再不像何家时般生疏了。

坐在一起自然贴着。

船上没有条件,只能这样凑合一顿,何雪樱吃了几片牛肉和半个馒头,剩下的给了程简泊。

吃完她有些困,就自然地趴在程简泊肩膀上,倚着他睡了,睡到后面迷迷糊糊怎么躺都不舒服,最后躺在了程简泊腿上了,程简泊不敢吵她,坐在那儿愣是一动不动坐了一个时辰。

乌篷船顺流直下,在下午太阳西落时,终于抵达了凤栖县的埠头,船上待久了下船不习惯,脚踩到地面上还想晃一下。

凤栖县埠头人很多,人来人往,比江县的埠头人多。

何雪樱与程简泊下了船,一阵风吹来,她伸出纤纤玉指按住了帷帽上的白纱,防止被风刮飞了,锦面包袱背在程简泊的肩上,何雪樱什么也没拿。

她环顾四周,寻了辆马车,天已经黑了哪儿也去不了,只能在城里找处客栈先住下,明日再去寻滴水洞崔家。

进了城发现凤栖县的人出奇的多,县城内的几家客栈竟然爆满!

好不容易在一个相对偏僻的客栈里寻到一间空房,还是客栈天字号,五两银子一晚。

在现代相当于几千块钱一晚,贵到离谱!但总不能睡大街上,何雪

樱没犹豫多久,还是付了银子将空房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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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字号房在三楼,面积大,床铺大,装修的还算豪华,是套间,还有外间,何雪樱看了一圈,让伙计多拿床被子来,然后对十三岁的程简泊说:“……今天晚上我们就住这里,床也够大……出门在外,也不能讲究太多,将就一宿。”

程简泊则看了眼卧室地上铺的红色地毯,然后“嗯”了一声,他挺满意的,至少地上有毯子,睡着不凉。

这时的他根本没想到,何雪樱的意思是让他也睡床上……

客栈一楼是饭堂,打尖的地方。

两人安顿好后,下楼寻了张空桌叫来伙计,像这样偏僻些的客栈一楼的食客竟然也爆满了。

何雪樱戴着帷帽在凳子上轻轻坐下,打量了眼周围的人。

她打量别人,别人也在打量他们,就算她戴了帷帽,但美人身上总会有种诱人的气质,哪怕不看脸,也能瞬间捕捉到这是个美人的那种感觉。

瞧那小腰扭的,真带劲儿,好几个人看过来。

大多是武者装扮,一脸络腮胡子,面白的,肤黑的,拿扇子的,拿刀拿剑的,有一个更夸张,拿着两米长枪。

一看就是混江湖的。

不过在见到程简泊腰上的剑时,微微停留片刻,看着像是把宝剑,这些人目光才有些收敛。

江湖可不止打打杀杀,江湖更讲究人情事故,他们也不是见人就招惹,也要弄清楚人家背后有什么人,没弄清之前,也都客客气气的。

程简泊紧紧地握着剑坐下来,他努力装着自己不在意,因为何雪樱说过,越是松弛,越是放松,越不在意,就越有高手风范。

可他心里不是这么想的,他心里想的不是要像高手,不是要有高手风范,而是他想成为高手。

他不想这样心虚,虽顶着武者的身份,却没有武技,除了基础拳脚,不会一招一式,更没有内功心法。

他不想演高手。

在江县时,他还为成为武者暗暗高兴过,如今真入了江湖,他却没有成为武者的兴奋了。

他越发地想增强自己的实力,不靠身上衣服和腰上的剑,而是靠自己真正的实力保护想保护的人,而不是像个花架子,虚张声势地坐在这里……

何雪樱不知道他心中所想,更不知道他会因为装高手而深受刺激。

她看起来要松弛得多,直接叫来了伙计,问了下今天客栈的菜色,然后点了几道菜,顺便询问伙计:“小哥,今天是你们凤栖城什么好日子?我瞧着客栈里来了这么多武者……”

伙计笑了,他甩着布巾道:“得!一看客人就是外地来的,今儿个可不是我们凤栖城的好日子,昨日才是,昨傍晚我们凤栖城上空突然出现两个仙人斗法,在天上打来打去,好多人看见,听说是仙宗与魔宗的人,当即引来了不少人围观,后来两个仙人冲凤栖山去了,这不,今日我们儿就来了不少武者,都打算进凤栖山,听说,那两个仙人一直未出来,说不得就……那留下来的宝物不就成了无主之物……”

剩下的话伙计就没说下去了,因为有客人招唤,他忙去了。

何雪樱却在面纱下蹙紧眉头,深感不妙,她觉得还有两个月的缓冲时间,但这只是她凭着每个事件发生的大概时间猜测的,并没有那么精确。

实际上也可能三个月,或者一个半月,或者一个月,半个月也有可能,就乱起来了。

眼瞧着现在离江县那么近的凤栖山,竟然出现了仙宗和

魔宗的人,看来仙魔大战的战火已经开始蔓延过来了。

这对她来说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很快,伙计将何雪樱点的菜送了来,都是些家常菜,菜量实惠。

炖的鱼头汤,白切鸡,野笋炒肉,黄焖牛肉,发菜花菇,翡翠菜心,四荤两素,又端了米饭馒头过来,点了这么多她不担心吃不完,程简泊很能吃。

况且中午他没怎么吃饱,何雪樱一边咬了口馒头,一边听着周围那些人说着凤栖山的事,什么仙人斗法,仙人法衣,仙人法器。

她撩开白纱,吃的慢条斯理,程简泊吃得也谨慎,速度没有以前快。

许久后盘子才见底,天色黑下来,两人才返回楼上。

用着伙计打来水匆匆洗漱一番后就要睡下了。

见程简泊真要躺在地毯上,何雪樱急忙拉住他,嗔了他一眼道:“谁让你躺地毯了?”

“这天字号房,一晚上五两银子,你就睡地上?你想睡,我的钱还不愿意呢,付了那么多银子,地上睡一宿有什么意思?你要愿意睡地上,还不如睡外面大街上,一分钱不用花呢。”

说着就将他使劲拽床上:“这么大个床,睡两人绰绰有余,害羞什么?你又不是女孩子!”说着将他拉到床外边:“你就睡在这!我睡里面。一天坐船累死了,又花了五两银子住宿,我们还不得睡个够本……”

何雪樱训了他一通。

可程简泊从来没有跟女孩子睡在一起过,女孩闺房他都没进过,可想而知的慌张,结果她又说了什么两人睡个够本,听得他耳朵一下子就红了……

习武的男孩子,荷尔蒙早早就有了,动则生阳,阳气生发,早熟啊!

他当然知道和女孩睡是什么意思,也知道她不是那个意思,但这会让人会错意……

一时间手足无措,躲了两下后,被何雪樱按到了床外面,按躺下了。

程简泊也不敢违逆她,只得一动不动地挺直躺在床外侧。

何雪樱则解了外面的外衫,挂在床边的架子上,只穿着内衫,可夏天,内衫是白纱,很薄,薄到里面的粉红色肚兜都透出来了,饱满极了。

程简泊只看了一眼就紧紧闭上了眼睛,握紧了拳头。

何雪樱是真累了,她从床尾上上了床后,就躺在里侧,将伙计拿来的薄被搭在程简泊身上,她扯了床上原本的被子在自己身上,没想到还是绸缎的,凉孜孜,然后枕着枕头闭上眼睛。

半封闭的雕花床内,一对少男少女躺在一起,静悄悄地弥漫出一股氛围。

少女身上幽幽的香气,一阵一阵地直往少男鼻子里窜,又香又媚……

直到何雪樱开口,她又睁开眼睛,侧过身看向他,程简泊却一点都不敢看她。

她望着他侧躺的面部线条,还别说,真有少年英气感,五官线条坚.挺极了,在文里他可是男主的宿敌,魔宗天才,文中描写过,说这个反派魔头长相英俊,但更多的描写他的阴沉与喜怒无常,也不能说无常,因为喜了要杀人,怒了也要杀人。

但总结作者写的反派是个帅哥。

现在看来,确实挺帅的。

不但帅,还没有文里面反派的阴沉与喜怒无常,在何雪樱眼里,他最多就是腼腆,害羞,内向,i人。

她道:“泊郎……”

程简泊听到声音,一紧张声音还哑哑的,本来处于变声期,公鸭嗓,他压着嗓间回:“嗯?”

“……你说,我们如果离开江县,好不

好?”

怎么突然说离开江县?这让程简泊愣了下,他毕竟才十三岁,在他的想法里,故乡难离,毕竟熟悉的方,有朋友和家人,总比外面要安全,外面人生地不熟,处处有危险。

何雪樱知道他的想法,她道:“你可知道母弱出商贾,父强做侍郎。族望留原籍,家贫走他乡?”

程简泊在书塾读过几年书,不为科举只为识字明理,可这句话他没听过。

她解释说:“意思是,如果父强,留在家乡发展更好,如果父弱,或没有父,也没有资源帮助自己,那么就要离乡闯荡才能有一番成就。”

“你看我们两个父母都不在了,留在江县也无人帮衬,你说我们要不要离开江县?外面的世界很大很大,我们要不要去外面看看,爹说过,有很多地方我们见都没见过,俗话说树挪死,人挪活,咱们江县又有帮派作乱,又有黑莲教渗透,听说还有魔宗的人,我爹也死了,何大勇也死了,我怕以后死的人会越来越多,越来越难生存,好想找个更好的地方,没这些帮派魔教,可以重新开始新生活……你觉得呢?”

她其实是在给他打预防针,省的自己突然有天要离开江县,他没有准备。

所以这预防针打完她就闲了,轻轻打了个哈欠,闭上了眼睛。

程简泊内心是不想离开的,但又觉得她的话也不是没有道理,顿了好一会,他才问:“那去哪儿?”

却没有等来回复,直到许久他才敢侧头,看到她窝在自己旁边,面朝着他睡着了。

面容娇艳如花,映照着世间的美好与纯真。

他看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移开视线望着房顶,他又问了一遍:“去哪儿?”

他是在问自己。

何雪樱认为他不想离开江县,但其实,当她说到外面世界很大,想去外面看看,想找个更好的地方重新开始的时候,他就心动了。

江县留给他太多不好的回忆,幼年丧母,童时丧父,寄人篱下,又有梦中矿洞的噩梦记忆时时纠缠。

有时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无论是过去,还是梦里,这些对他而言都颇为沉重。

如果能离开这里,能离开江县,到别的地方重新开始,是不是就能摆脱过去的一切不幸,苦难也将从此离去,未来会更好,会去更好的地方……

何雪樱只是给他开了个头。

程简泊却想了许久,越想眼睛越亮,心里越怦怦直跳,仿佛要摆脱枷锁一般。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睡着。

睡梦中他又梦到了噩梦般的矿洞,里面的人每日都要挖矿,如果不挖到数量,就会被守矿人拳打脚踢鞭子抽,打得半死不活的,挖不了矿了就丢去喂狼,残忍至极。

矿洞里的人,不,矿洞里的鬼,只能每天一边痛苦一边挖,麻木地挖,浑身的肉烂了也在挖,他们不想活着的时候被狼撕扯身体,那种痛苦,那种压抑,让人难以承受……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梦中的人会对何雪樱有那么大恶意,每当他支撑不下去。

他就会在地上写三个字,何雪樱,那字歪歪扭扭,因为他手指都折了,血肉模糊,用血写出来血字,仿佛带着滔天的仇恨。

这种仇恨直接影响到程简泊,他再一次从噩梦中醒来,身上又一次被汗浸湿了,他喘息着平复着心中的怒意与焦躁。

不断地告诉着自己,这是梦,是噩梦!不是真的。

直到气息平稳后,他才扭头看到不知何时圈着他手臂,依

赖地偎在他身边的少女,她青丝如瀑,发丝柔软地垂落在肩头,少女肌肤若雪,细腻如瓷,就算梦中,也微微扬起的嘴角,好似天生有春风拂她面,看着便暖人心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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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么一刻,他心中突然兴起了一丝庆幸,他庆幸,幸好他不是梦中的自己。

若夜晚的世界就像他的黑夜,那醒来世界就是他的光明……

……

第二日匆匆吃过早饭,两人离开客栈,程简泊找了辆马车,雇了车夫赶路去何雪樱说的滴水洞。

程简泊坐在外面,跟车夫坐,何雪樱则坐在马车里,她掀开帘子不断看着外头,凤栖县有不少村子,滴水洞离县里不算太远,但也要两个时辰的路程。

据车夫说,滴水村是个大村子,人数高达两千人了,出了不少能人。

何雪樱想了想,掀开门帘跟赶车的车夫打听:“师傅,你知道滴水村有户姓崔的人家吗?”

赶车的马夫四十多岁,皮肤黝黑,戴着一个草帽,他望了眼这个戴着帷帽的女子,他想了想道:“崔姓人家?那村子可是大村,早年合并好几个小村子,姓氏可多了……叫崔什么?”

崔什么?这可问住何雪樱了,书里这个崔姓人家没有提名字,是个小到没有名的小炮灰,她怎么会知道,只知道姓崔,想到什么,她又问道:“叫什么不记得了,但是他家里祖上有人入了仙宗,后来家道中落,祖宅在滴水洞……”

一提入了仙宗,车夫知道了:“哦!你是说他呀!他叫崔玉,之前一直在县里做小吏,不知得罪了什么人被人冤下狱,放出来后差事也没了,只好全家回了老家,这还是去年的事儿,不过最近听说,他们崔家有个儿子,独子得了一种怪病,天天吐血,他求爷爷告奶奶,卖光了家当,正在四处寻灵物要给独子治病呢。”

“卖光了家当?”何雪樱当即蹙起烟眉,难道她来晚了?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