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春是金色锁链 作品

第 140 章 反派魔头心尖宠25

第140章反派魔头心尖宠25

何雪樱也不是铁石心肠的人,一路上多亏了这个少年守护,她才能从江县顺利离开,几千里风里雨里陪伴她成功到达壁玉城,买下宅子,眼看着他将这里也当成自己家一样,天天早起打扫院子。

她却要送他离开……其实她心里也不忍。

但这是按着她自己一开始的计划行事,当时打算到了壁玉城,就送他入仙宗,但计划……是在感情不深的时候列出来的。

而现在,两人一路走来互相扶持,他真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帮手,有他在身边受益良多,不管他是不是书里后来的那个魔头,对她而言,少年帮她良多,这就好像一个并不好的人,他负了天下人,却独独对她好,这就无法再生出厌恶感,就算明知他问题很多。

可这个时候,她真要赶他走吗?让他离开这里,去求仙路?

一方面她纠结的是不太真舍得让他离开,也张不开口。

另一方面何雪樱清楚知道,他有仙缘在身,进了仙宗他就能成为修仙者,至少在书里他有三百年寿命,甚至更多,若做个凡人,那就歇菜了,只有几十年……

自然还是修仙更好。

一方面是她的私心,另一方面也确实修仙这条路对他更好,最后她一咬牙,还是问了出来。

谁知走过来的少年在听到这句话后,竟然停住了脚步,抬头看向她,愣愣地看了许久,眼神有巨大的悲伤,那种眼神,说实话,何雪樱一辈子都忘不掉,就仿佛用完被丢弃的猫猫和狗。

他一句话也不说,只静静地站在那里看着她。

那一刻,何雪樱有种巨大的愧疚感冲上心头,被他那双幽幽的眼盯着的时候,她感觉自己心里发慌,仿佛她原本的计划和想法都被他看透了一样,无所遁形。

“我已经无用了吗?”

这是他第二次这样询问她。

第一次是在丰阳城,她哄了好几日才好。

再次听到他这样说,何雪樱紧张地放下棋子站了起来,然后移步走到他面前急忙解释道:“并不是你想的这样!泊郎,我只是觉得你通了毒脉,有修仙的潜质,很可能是万里挑一的修仙苗子……你可知道入了仙门有多风光,若是你想去仙门,我们可以想想办法……”

少年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她,试图看清她的用意,经过大半年长途跋涉,他又长高了,不用说,他日后定是一个高大的年轻人,他凝视着她,眼里有说不出的伤心,许久他才道:“不,我不想去什么仙门,无论何时,我都想在你身边……”

悲伤又低沉的声音传来,他低着头说:“我也知道,在这个家里,你姓何,何文也姓何,何小姜也姓何,只有我……我姓程,你们都是何家人,而我……我不是,天地那么大,却没有我一人的容身之所……如今,哪怕我这样说了,你还是要赶我走,是吗?”

何雪樱听到他的话心里不自在,她绝没有赶他走的想法,只是……

可话还是伤害了他,让他有了糟糕的被赶出家门的感受,她急忙握住他的双手,拉着他道:“泊郎,我真不是那个意思,我也没有用姓氏分类你什么姓,我什么姓,我从来没想让你离开,我很需要你!可是我怕,怕凡尘耽误了你的仙途……”

程简泊根本不在乎什么仙不仙途,因为梦中事,他内心极其厌恶那些仙门魔门的人,只因他们将凡人的命当作蝼蚁,他一点都没有兴趣成为那些人,进那什么仙门

他只听她前面的话,然后追问她:“你说你不以姓氏分类,不想我走,可为何总是要将我赶出去?也是,就算留下来,我又以什么身份留在这里呢?从进何家那一天起,我在何家永远都是外人,无论干多少活儿,付出多少,怎么讨好,你都会觉得我碍眼,你从来都不想我留在这个家里,你只是利用我,现在利用完了,我就应该消失了……”

这话说的,何雪樱心都抽抽了,可真冤枉她了。

看着十四岁的少年眼中又沁出泪水,他却仍执拗地盯着何雪樱,想要一个答案。

何雪樱的心啊!他又记得她穿过来之前的事了,并将原主干的事再次按在了她身上,她还不能说明真相……

再提过去多说无益,还不如直接打消送他去仙门这个主意,于是她紧紧握住他的手,哄着他道:“咱不说这个话题了好不好?咱不去仙门了!不去了!就待在家里,这个家需要你,我也需要你,以后只要有我在的地方,就是你的家,哪儿也不去了,好不好?”

“别哭了,啊。”谁能想到魔头少年时还是个嘤嘤怪呢,说着何雪樱从袖子里取出水红色的帕子,要给他擦眼泪。

程简泊倔强地侧头躲开她的手,仍执拗地问:“何文是你的亲弟弟,可以留在家中,何小姜是你的亲妹妹,也可以留在家中,那我呢,我又是谁,又以什么身份留在这个家中?若邻居问起来我是谁,你要怎么回,若别人问我的姓不是何姓,你又如何解释呢?”

何雪樱拿帕子的手一顿,她没想到少年竟然这么细心,已经想到了日后定居在这里,街坊邻居会怎么看他的身份,他的过往,她要怎么解释这一切。

毕竟江县时,街坊邻居亲眼见到何永福收养程简泊,她们清楚这件事,自然没人说什么,但在壁玉城……确实是不太好解释。

何雪樱只稍微犹豫了下,程简泊就要挣脱她的手,跟丰阳城时一样生气要离去。

他气性是非常大的,要不怎么是魔头呢,一件小事得罪他了,能气很久,而且魔头报仇十年不晚。

她怎么可能让魔头带着一肚子的气离开,何雪樱赶紧拉住他:“好好好,泊郎,我答应你,有人问起,我一定好好解释,你也不要太在意别人的看法,她们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自己,你就在住这里,谁还能把你从这里赶出去?”

可这答案程简泊不高兴,也不满意,他紧紧地抿住唇,许久他用越长越狭长的眼睛,凝视着她,他道:“我不去仙门,你若嫌弃我了,我就离开这儿,你放心,哪怕去做采药人我也能混口饭吃……”

“不行!这不行,采药人太危险,每年被野兽和毒蛇咬死的采药人不计其数,你不许去!”她命令起他。

程简泊不作声,眼睛看着她。

何雪樱这才想起他武功高强也不怕毒,去山上采药简直易如反掌。

她最后没招了,只好道:“我再也不提仙门了,再也不提了。”说着就要拉他的手,将他拉到桌前凳子上,想让他坐下来,坐下来就代表消气,不走了,不记仇了。

可程简泊腿如钉子一样钉在原地,一步也不肯动,他执着地非要跟何雪樱要一个身份。

何雪樱着急想了想,她说他是父亲养子也不对,虽然实际上是这个关系,但养子……实在不好听,若说他是父亲好友的儿子也不对,这么说他就更像外人了,若说他是家里人,他又会说不同姓怎能算家里人,就在她急得拽住他的时候。

程简泊垂下眼帘,盯着靴

子道:“……不同姓的人要想住在一起,只有一个解释……”

“什么解释?”

少年却目光闪动,顾左右而言他:“最早的时候,父亲还没过世,何叔与父亲曾提起想要两家结亲的事,后来父亲去世,何叔也跟我说过这件事,那时候何叔是同意了的,这是父母之命……”

他轻轻说完,然后抬头定定地注视着她。

什么?什么父母之命,她听到这些话的时候,还有些不敢置信地望着他,以为他是别的意思,在看到他幽幽目光中那一片认真……

这一刻,她终于知道为什么书中原主那么对他那么差了!是因为婚约!原主因为婚约对他心生厌恶,才有了后来的各种狠心操作,若是没有这个婚约的事,或许程简泊的日子不会那么难过。

看来这个婚约何父不止在程简泊面前提过,可能在女儿面前也提了许多次……

程简泊见何雪樱震惊站在那里看着他不说话,他再次匆忙垂下眼帘,心情低落地说:“待一会院子收拾完,我就出去找包食宿的工做,找到就搬走了……”

何雪樱微张了张嘴,看着他。

在听到他说父母之言,有结亲意图时,她心中并不像原主的那般厌恶,先是震惊,之后是淡淡的说不上来什么感觉,然后立即想到的是若程简泊留下来,不但程简泊有家了,她也有了家!

她其实与这个少年是一样的,都是没有家的,少年没有实质的家,而她根本不是这个时代的人。

所以她从没想过要跟书里的人组建家庭,她只想将何文和何小姜扶持起来,何文若烂泥扶不上墙,她就扶持妹妹小姜,姐妹俩相依为命,妹妹想嫁人就招婿,招个满意的,到时长姐如母,弟弟妹妹若肯听她的话,那就互相扶持,有人有帮手,她怎么也能在这时代混得不错。

从来没想过成家的事,但若自己成家,也算真正在这个时代有个家了,这事儿换成别人,她没法想象,但换成程简泊,她立即换算起来,程简泊自己可能不知道他有多厉害,但何雪樱清楚。

他现在已经是凡人中顶尖高手,以后武功若继续精进,就是站在武林顶端的男人,有他在,安全感足足的。

并且除了生气不好哄外,其它都很好!这个年代男尊女卑,男作者写的书对女性来说还有什么可期待的?

若让何雪樱找一个对她吆五喝六的,小妾一堆的人,她受不了这个气!真到那时,何雪樱估计会做毒妇,靠男人,不如当寡妇当家作主。

但眼前的少年他很乖的!听她的话,而且相处久了,她其实不反感这个少年,毕竟像他这样听她使唤的人可好找了,连何文都不太听话。

据书里描写,魔头长大后长相不俗。

没黑化的少年魔头,其实怎么看她都赚大便宜了!

不不不,不能说占便宜,应该说,这么优秀又听话的如意郎君,难找啊!关键还能从小养成。

她竟然开始心动了。

见程简泊转身要走,她立即拉住他:”等一下!”

她拽住要走的人,嗔了他一眼:“那么急着走干什么?”看着面前这个长开了的俊秀少年,她看着很顺眼,于是便挠着他掌心哄他道:“泊郎,不就是父母之言嘛,我又没说不同意……好,我答应你,就父母之命!等哪儿天我再去找个媒婆写个礼书,聘书,迎书,这媒妁之言也有了,这算不算名正言顺?”

她已经完全不想他修仙的事了,而是满脑子想着怎么哄着他日后对她一心一意

,在古代也没有什么娱乐,若是有个如意郎君可以玩,也是个极享受的事……

程简泊没想到她同意了,站在那里半天。

数次抬眼观察她,见她说的话不似作假,不像玩笑,他幽幽的目光终于开始亮了起来,亮得像星辰。

聘礼的事何雪樱只是随口一说罢了,是顺着他那句名正言顺开玩笑说的,没想到少年记在了心里。

没两天他便跑去了山里当了回采药人,采药比开矿还要危险,每次进山都是将脑袋拴在了裤腰带上,可能永远都出不来了,但赚钱!

运气好就能赚个大的,永远不用进山了,少年人自尊心极强,他觉得自己一直吃何雪樱,用何雪樱的,他不想聘礼还要何雪樱自己出钱。

他执意要进山赚自己的彩礼钱,大概人逢喜事精神爽,一爽便顺,一顺百顺,他极有运气找到一座无采药人去的密山,在山中寻到了不少草药,那座山之所以没人去,那只因为山中毒蛇特别多,而且蛇多与树叶枯木一个颜色,很难分辨,一不小心来一口小命就没了,所以采药人很少进那座山,那座山名为蛇山,但程简泊不知道!他才来壁玉城,这里的山那么多,采药人要学习很多知识,每座山就像手里盘的每块玉一样,对里面的棉裂纹色了如指掌,没有专业的采药人的带,新人很容易出不来。

程简泊也是凭着一腔热血,加上实力,背着个篓就进山,自己挑了个无采药人进的山头,无所畏惧,其实程简泊并不是真的无所畏惧,若是遇到上万噬虫,或是噬铁蚁,数万的蝙蝠巢,十几万只刀蜂虫,程简泊也很难全身而退,很有可能死在山里。

一个凡人再强,当面对数量霸主一样的存在时,个人能力终是有限,他未必能走出山林。

但他运气好,遇到的是他能克制住的毒蛇,这里毒蛇之多,竟然抬眼就是一只,有挂在树上的,也有盘在草中,这竟是座蛇山,不过面对蛇毒,这次当真无所畏惧,甚至还故意给毒蛇咬一口,咬了之后毒会被吸收进入毒脉中,增加毒脉的毒性,掺的剧毒越多,毒性越强,谁中了这种毒,当真神仙难救。

一路上便收集了至少十五种不同毒液,这五种毒液对他而言不过就是两个小点,伤口辣了一下,麻了一下而已。

这座山因毒蛇多而无人问津,幸运地将很多名贵的草药保留下来,程简泊以前在江县时就有采药经验,工具也准备得当,他一路入山中腹地,采了许多年份足够久的药材,装了身后满满一筐。

装满后他也不贪恋,三日未归,怕何雪樱在家里等得急,便背着药篓离开蛇山。

他的药筐大,背在身上沉甸甸的,又见他面生,长得又年轻,回云的路上竟然一连遇到三拨劫道的。

这些抢劫采药人的劫匪遇到了他,可算倒霉捏到了硬柿子,总之,当天那条采药人必经的道上,最后只有一个少年从容地背着药筐离开了。

常年打鹰却被鹰啄瞎了眼,当天发采药人横财的人,最后没有一个人能走出去。

何雪樱她也万万没想到,少年三日不归,回来时竟真背了一筐百年以上的药材回来,她并不会处理药材,除了留下一根三百年人参救急外,便将药材卖了之,程简泊把卖药材的所有钱都做为他的彩礼,别人家女子定亲时有的,他一样不少,还在其中加了一箱黄金……

聘书、礼书和迎书自然也请人书写,一切名正言顺。

他自己是一分钱都不留的,那种少年人毫无保留,倾尽所有的浓烈感情,让何雪樱一时间

无从适从,她……还真的从未体会过这种真挚的情感呢。

那感觉怎么说呢?舒服……

自此,何雪樱就多了一个从小养在身边订过婚的童养夫,她也能跟人解释为什么两人不同姓住在一起,因为订婚了,从小养到大的,只等着他成年就结婚。

何雪樱自进入壁玉城后,混得简直如鱼得水,身边有三个人可以使唤,她可以当家做主,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她说什么是什么,其它三人还小,没有她那见识,自然都听她的。

搬到举人宅子后,她吃得好,住得好,睡得好,简直身心舒畅。

她打定主意,日后她就在壁玉城定居了,既然常住,她自然得用心经营着街坊邻居之间的关系,与江县时可不同,江县时闭门不出,邻居一个也不想认识,天天躲在家里,别来沾边儿。

但到了这儿,她每天的事儿就是打扮的青春靓丽,身姿摇曳,然后出去社交,社交,继续社交,将周围所有的街坊邻居了解个遍,找到其中几户意趣相投的,再定点交流,没事便一起约着出去买东西,在各大美玉商铺闲逛,时不时还约吃个饭,听个曲,买些美玉饰品互相赠送,壁玉城的玉饰特别发达。

当然差的玉不值钱,但好玉依然很贵,像极品玉有时候一座山只能挖出拳头大的一点点,甚至几座山都挖不到极品美玉,加上古代工具有限,能挖空一山迅速极慢,所以哪怕在壁玉城,极品美玉也是紧俏货,额外的昂贵,普通的玉品就要便宜多了。

她与周围的人很快便处得好,至少面子上甚是和睦,几乎用最快的速度融入了壁玉城,融入本地人之中。

自从,富饶的城池,玉山出灵药,灵地出美人,壁玉山的美人也很多,所以何雪樱再不用遮掩自己的美貌了。

天天研究着衣着与饰品,金的,玉的,红的,蓝的,紫的,皆是配着衣服戴,漂亮的衣服也做了一套又一套,根本无人管,也无人能管她。

今日穿樱红色,明日便是杏花色,后日嫩粉色,日日换着花样的穿。

程简泊聘礼给了他一箱黄金,她放在了洞天里,她自己的小金库也有不少钱,没事就去卖点松玉血菇,甚至还去药房找点其它菇种,换着花样种,然后定时让程简泊卖出去。

有了银子,那日子过得要多舒服有多舒服,衣食住行方面比以前不知精致多少。

她整日打扮的花枝招展,但在周围的人家里也不算出挑,毕竟能住在这个地段的,大多是富裕人家,衣食住行那都是讲究的。

宅子里有马厩,何雪樱不但买了马车,还买了车夫与厨娘,平日做饭清扫养马赶车就交给她们,府里人不多,只有四个人,活也不累,干得好,她每个月给他们发工钱。

到壁玉城后,这日子才算过得有滋有味起来。

何雪樱本打算将何文送到武馆习武,他父亲就是镖师,子随父业,但何文却不喜学武,他喜欢经商,喜欢到处跑,何雪樱也没强迫他。

每个人根器不同,就像玉石一样,各有各的雕法。

喜欢经商是吧,她就用每天一个攒起来的日照竹的竹筒,这个东西她一直没扔,她总觉得书里的东西都是好东西。

她就让厨娘每日做些竹筒饭,让何文拿出去卖,竹筒可以反复使用。筒子劈成两边,合在一起装上米绑起来在锅里煮,卖的时候绑绳打开,将两半竹筒分开,用支竹签插在饭上,像个冰棒一样拿起可以一边走一边食用,十分方便,米粒晶莹剔透,甜甜的,既能当小吃,也能当

饭。

竹筒饭赚的钱她不要何文的,给他自己留着当零花钱,没想到何文还真愿意做,他一点也不怵,一听说赚的都是他的零花钱,打了鸡血一样,将二十几个竹筒饭背在身上,然后就钻到了商业一条街,商业街住处离得近,转几个巷子就到了。

何文天天往那边跑。

何雪樱其实是想打发他出去找点事做,省得天天在家里调皮捣蛋,也是有意培养他,她可不希望将来养个啃老族,长大了还得她来养,最好早早学了赚钱本事,自己养自己。

她没想到何文当真是个经商的料子,当然也少不了她用日照竹做的竹筒饭好吃,哪怕什么都不放,光是红豆饭,就香得不得了。

何文生意一直很好,从一开始卖几支,到后来供不应求,从小时做游商开始,游商就是背着货物走家串铺地问,生意好的时候,每天能卖上百个,很快何文就用自己赚的钱在商业一条街的街尾租到了个边角的小铺子,只卖竹筒饭,倒也没什么人眼馋他,毕竟竹筒饭不挡玉器生意,做得也就顺顺利利。

一点点的,他竟然真将生意做起来了,靠着竹筒饭白手起家,后来发展成饭馆,几十年后他已成家立业,名下有了数家酒楼,饭馆,酒馆,在壁玉城当是有名的富人。

谁能想到当年那个在江县到处闯祸不起眼小子何文,竟然在异国他乡出人头地。

就连他自己,有时候都说不清楚,大概对故乡念念不忘,他曾遇到过许多从江州来的客人,数次打听过江县的情况,却没想到江县早就没有了,当年当县的百姓被帮派嚯嚯惨了,死的死,跑的跑,现在已经不叫江县,被分开合并到其它县里。

他听完震惊了许久,一问时间,更是惊出一身冷汗,若不是当年二姐果断地带他和小妹离开江城,恐怕他也死在了江城,他那些自小一起玩大的小伙伴恐怕也都死了,因为二姐当年带他们离开不久后,江城封城了……

若非说他这一生的命运转折是从何时开始,追究起来,恐怕就是从二姐带他们离开江县的那天开始……

而他们的二姐何雪樱自从搬到了壁玉城后,大概苦难受在了前头,之后的人生,仿佛开挂了一样。

其实他也时常怀疑,他二姐真的受过苦吗?

总之二姐的人生甚是顺遂,她喜欢玉器,便开了家玉器店,每日与美玉相伴,喜欢种药材,便有了家药材铺,日进斗金,一菇难求,让何文唯一觉得美中不足的就是二姐最后嫁给了那个姓程的!

哪怕后来他有了一番成就后,再看这个姐夫,还是觉得怕怕的,目光对视间时常心惊胆颤,他无论多大,都永远忘不了姓程的当年那双想杀他的眼神。

真不知二姐到底看上他哪儿了?

不过,虽然看姓程的不满意,但姓程的对二姐没话可说,他自己家里都有好几个美妾了,那姓程的几十年竟然只守二姐一人,两人日日甜甜蜜蜜,形影不离,回家要在一起,开店要在一起,每年出去游玩也要在一起,成亲多年,情人节两人还要去跟未婚时一样泛水行舟……

何文看着都牙酸,小妹更是被二姐带坏了,竟然也要找那种一心一意对自己,不纳妾的男子,何文真想劝小妹,哪有这样的男子啊!若有那肯定是个穷鬼!若有钱,哪个不想三妻四妾,左拥右抱呢,姓程的那是脑子有病,才被二姐捡了漏,他根本就不是个正常人……

何文看人犀利,他是真相了。

但小妹找的却是正常人,有钱人家的公子哥,这哪里能做得到啊!

最后还是二姐给小妹开了店,买了宅子招了赘婿,好了,这下何文无话可说。

而且他还不满二姐,不满她根本不关心何家有没有后,也从不过问他生了几个男丁,可何文自己生为何家人,却在意得很,何家现在男丁单薄,他只想生的多多的,男丁多多的,这样何家人丁兴旺,以后才能家族繁荣。

何雪樱不爱听这些,直接手一摆,爱生你生去吧,关她鸟事。

至于她与程简泊二人,她实在没想到成婚后,这个听话的少年待她真的极好,什么都依着她,照顾她,明明她才是大的那个,但却总觉得自己像小的。

但唯独一点,在床会变成另一个人,一上了床抱着她就不撒手,大概是练了血阳功的关系,又心悦她,那方面需求格外的大,还特别持久,很多时候何雪樱几下就不知哭叫去多少次了,程简泊却搂着她迟迟不肯去,成亲头些年晚上当真是在他怀里死去活来。

他甚至还学会控制血阳功将气血凝于那里,硬如玉石迅如飞影何雪樱经常趴软着身子哀求,结果越哀求越是飞快,虽然有时候她骂他,他会收敛些慢下来,但只应付一会就又无尽的折磨快到何雪樱连连哭喊,床单换了一张又张。

夫妻生活丰富又多彩,两人没羞没臊极度和谐,到了晚上没事就在一起爱爱,可何雪樱一生只养育了三个子女,两子一女。

有了孩儿后,何雪樱才终于知道白玉仙宗是怎么收人入宗的。

原来壁玉城最大的仙人庙,守庙的道人就是白玉仙宗的人,每年壁玉城仙人庙正月时,都有庙会,当天人山人海,都会去仙人庙上香祈福。

仙宗的道人就是借这个时候,测灵根,他们竟然将测灵石镶嵌的门上,就是那个做成八卦镜样子的东西,香客进门的时候,道人便笑眯眯地守在门口,门建得小,一次只容一两人过,遇到有灵根的,八卦镜就会亮,只有修仙人能看得到,他们就是这么寻灵苗的。

何雪樱就说那道人没事经常往她家跑,在儿子十二岁时,道人便直说儿子身有灵根,白玉仙宗欲收入门中,将来必有大器。

有这等仙缘,何雪樱自然没有阻拦,没想到老二生下来竟然也测出了灵根,老大是火系单灵根,乃是当世极品火灵根,入宗时引起轰动,被白玉仙宗一位大长老收为了关门弟子,老二是个女儿,竟然也是水木双灵根,十二岁时又被老道忽悠到白玉仙宗,被宗内一位女长老收为亲传弟子。

到了老三,何雪樱不好的预感又来了,老三也测出了灵根,这次是水火木三灵根,灵根虽差了些,但能在何雪樱身边多待了几年,最终还是入了仙宗与大哥二姐相聚去了。

毕竟宗内有极品灵根的大哥,有双灵根悟性极佳的二姐,老三进入宗门就是妥妥的宗门有人,躺赢,不去白不去。

何雪樱与程简泊的孩子,一门三灵根,接引老道都惊呆了!

要知道凡人城池出灵根的概率不高,往往百来年才有几十个,一年未必能遇到一个,且大多是劣等灵根,也就是废灵根,但就算这样,有灵根在凡人里面都是万里挑一的存在。

一府凡人城池要等百年才能出一个一二上品灵根等。

可何家这女子与丈夫生了三个子女,三个竟然都有灵根!而且还不是差等,都是一二三等!

当宗内人知道三兄妹是亲兄妹,连太长老都惊动了,三人竟然出自一对凡人夫妻所生!太长老竟然特意从宗门来,去凡人府邸拜访了一番。

何雪樱当时还

在午睡,醒来见有客人,翩翩来迟,长老在堂室一见过到这位笑意盈盈,浑身冒着仙气,风华绝代,气质绝佳的女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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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真以为这女子是有灵根的,这气质,凡人可出不来这种仙气,结果测过后没有,她真的只是一介凡人!但凡人里能有这等气质的,着实不多。

子女是否有灵根,多取决于母亲,女子若贵气,便容易生贵子。

此女虽是凡人,当得一个贵字。

之后太长老又看过女子的丈夫,长老心中顿时惊疑不定,怎得看起来魔里魔气!他生怕此人是魔宗的人。

测过后,也放松下来,此男子竟然以凡人之身自行觉醒了毒脉!

这可是天生极品魔脉之一!幸好!幸好他没有入魔宗!

修的也不是魔宗的功法,而是普通凡人气血功法!

按说,遇到这种魔修种子,应该立即灭杀才对,仙宗与魔宗互杀对方仙苗魔苗已是常事!

但考虑到对方三个有灵根的子女,且都送入了仙宗,有这贡献,仙宗倒是不好这么做了。

并且观此人已年过三十,过了修魔最好的年纪,修仙界有个铁律,年过三十筑基无望,哪怕他入了魔宗,也很难再有成就,因黄金期已过,无需忌惮,也就罢了。

太长老此行最关注的是这二人怎会生出如此多的灵根子女!若宗门能掌握这种方法,岂不是要多少弟子有多少?

但是探察完才发现,这二人竟然一个练气血功法,练了一身纯阳之气,

另一个全身阴气浓郁,乃是后天的天阴之体,也不知后天怎么养的,接近纯阴,阴气越足的女子越美貌,越吸引人,对男人的吸引力也越大,男人得此一女,会爱不释手,堪称宝物。

他见二人特别恩爱,女子一口一句泊郎,明明眉目间看着大气,但对丈夫说话时娇意明显,估计只是因二人情根深种,纯阳之气与纯阴之气才能和谐交融,不断碰撞,可生出大器子嗣!就算没有灵根,也必是凡人中的佼佼者。

毕竟一阴一阳,则为道!

阴阳和谐则道根生……

长老有些失望,因为这种方法不可复制,毕竟纯阳好找,阴女难求,先天阴体的本就比灵根还少,多不成长寿,有些未成年就夭折了,后天形成的虽寿长,却更是凤毛麟角,千年都未必能出一个。

最长老长叹一声,送上薄礼,鼓励他们多多造娃后,踏云而去。

何雪樱的后半生,可谓得天地厚爱,夫贤子孝,身边有人陪伴,有银有闲,游山玩水,逛遍天地美景,戴遍天下美玉,穿遍世间美衫,尝遍万物美食。

生活极度美满,受人尊敬爱戴,三个子女又个个入了仙门,每年光仙宗送来的各种天材地宝,都要用仓库装。

她将自己也养得气质天成,哪怕年纪很大了,看起来仍然像三十出头美娇娘,其中少不了书中养阴丸等诸多好物滋养,更少不了丈夫日夜浇灌滋润。

何雪樱后来从书中又得到了仙山雪莲,养颜玉髓,无病果等等。

但她自认最有用的,还是第二页的仙松腐木。

这本是一块腐烂的木头,却能养出极品灵植。

要知道仙宗弟子之间竞争极大,就算老大是极品灵根,老二双灵根,但作为大宗,并不缺天才,宗里会给予天才们一些好的资源,但不够,其它资源仍需自己想办法,这时候在宗门有关系,有族人,有父母在宗门,优势极大。

像没有背景,凡人家庭弟子进入仙门,因资源匮乏,很快

泯然众人的不知有多少。

好在一家兄妹三个住在一起(

程简泊自然无不应她,搀扶着她回到内室,帮她仔细摘了头饰,除去身上繁琐的礼衫,只着里面水红色薄衫,扶她躺在了长塌上。

程简泊还是像小时一样,跟着躺在她身侧,与她形影不离,仿佛守护着一块珍宝。

何雪樱则爱怜地睁开眼睛看了看他,伸手慢慢地顺了顺他的头发,抚摸着他,纤指滑过他仍显年轻的脸颊,这么多年了,他都没怎么变过,她看着他的模样,好似要记在脑海中一样,许久她才轻轻开口:“泊郎……你可知,你本应该有另一个人生……”

可惜啊,是她束缚了他,将他留在了身边,原本的泊郎,乃是魔宗天才绝艳的魔子,三百年风头无两,是个让人闻风丧胆的人物!

在仙魔两地叱咤风云,乃是与主角共驾并驱响当当魔头!

如今却只是一个凡人,只享百年寿,就这么普通地度过了无趣的一生,平平淡淡的,她总觉得,委屈他了。

两种人生,一个高高在上,视凡人如蝼蚁。一个却成为了蝼蚁,不知他若有了书中的记忆,是否会后悔,后悔娶了她,甚至恨她……

她怔怔地望着这个书里的魔头,陪伴了她一生的男人。

听到他低低地说:“我知道……”他知道他还有另一个人生,应该是梦里那个肆意疯魔的人生,可他并不想要经历那样的人生,那么痛苦的人生,看似风光,却身处地狱。

他想要的,还是这一世……有她在的这一世,她活着的这一世。

在他察觉到自己很可能拥有另一世记忆时,他便做出了选择,从来不后悔,更不恨她,反而是她是成全了他……

“我困了,泊郎,我要睡一会儿。”说完,何雪樱只觉得眼皮沉沉,很快闭上了眼睛,陷入黑暗中。

程简泊极为平静地看着她合上眼,感受到她慢慢的没有了呼吸,知道她已离世。

他很平静地将被子给她盖了盖,然后依偎在她身边,最后一掌慢慢地拍在自己胸前。

这么多年,他一直练着血阳真经,练到最高深时可改变自己的容貌,将气血维持在最佳年纪,也一直保持着她喜欢的年轻的容颜。

这一掌后,他气脉尽断,散去了近百年的血阳功,无了气血维持,气机流失,顷刻间,他恢复了本来模样,头发瞬间由黑转白,迅速苍老,很快,他看她最后一眼,合上了眼睛,与怀里的女子相偎在一起。

“阿樱,听说魂魄有轮回,来世我还能遇见你吗……”

内室很快再无声响。

兄妹三人送客后,左右见不到父母,来到内室寻人时才发现,父亲母亲合衣相偎,早已寿尽离去。

三人悲痛恸哭,跪地谢恩。

作者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