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章 叔叔万福1

第104章叔叔万福1

秋风乍起,落木萧萧。

入夜,客栈门扉窗户半掩,一墙之隔,暖融融地烧着炭火。

身穿暗蓝色衣袍的汉子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有的单脚踩在凳子上,吃酒划拳,好不放荡快活。

客栈楼上留宿住户,却无人敢吭声,更不敢退房,怕平白招惹麻烦。

而绕过客栈的木楼梯,柜台后后厨,客栈张老板从柜子里,翻出一包白色粉末砒.霜。

他揭开酒缸,颤抖双手,将粉末一概洒了进去。

老板娘刚到后厨,见状,扑到老板跟前,一叠声:“东家,东家,竟真要走到这一步么!”

老板指着毡布外热烘烘的世界,目眦欲裂:“有何不可?我就眼睁睁看着这群混账畜生,害了我们儿子么?”

说到儿子,女人不得不松手。

原是这对夫妻在京城住着,有一老来子,宠溺非常,前年,却被锦衣卫抓进牢里,死得不堪看,下.体.那.根都断了!

这叫他们如何不恨,搬到周边的县里,就一直伺机报复。

如今终于等来这机会。

老板又说:“你放心,我们杀了他们这群畜生,街坊邻里诸多百姓,只会为我们拍手叫好。再者,把酒水卖给他们的,又不是我们,只待那沽酒人把酒水端出去,我们就赶紧逃!”

老板娘苦笑:“只怕是走不掉。”

老板:“若逃不掉,我们就死了也罢了!”

话音刚落,后厨开在巷子的木门,传来“笃笃”敲门声,并一声:“张伯父可在?我来取酒去卖。”

老板与老板娘目光渐渐坚定。

于是,老板娘捡了个长柄铁勺,在酒中搅了两下,把酒舀进酒坛子中。

那厢老板去开门,迎沽酒人。

夜色渐浓,唯有屋内烛台光影,倏地映到门外人面上。

只看姑娘正值二八年华,额发全部拢起,束着青色布带,一身布裙,未曾有粉黛,却实在玉琢粉雕,双眸明媚,檀口轻启,贝齿盈盈,嘴角勾起的三分笑,便叫人无端生出三分醉意。

老板很是呆滞,他以前竟从未留意过,沽酒人有这副好样貌!

多了这层姿色,那些个锦衣卫放松警惕,不愁他们不吃这杯酒。

他热心地招呼道:“冷家丫头,今日可来迟了啊。”

门外这姑娘,姓冷小名唤兰絮。

论起来,冷家和张老板有些亲戚关系,实在贫寒,不得已,把女儿送到张老板这儿给客栈卖酒。

前头倒还好,只是冷家七八口人嗷嗷等吃,她白日卖再多酒,这钱不够用,家里就瞅上夜里卖酒的营生。

白日和夜里卖酒,是两个价钱。

夜里卖得二两酒水,她便可得四枚铜钱,以此维系家中开支。

此时,兰絮打量着老板脸上夸张的笑。

这种笑是为了掩盖僵硬的肌肉,但凡收起表情,他脸上肌肉一定会断续抽搐。

再看屋内,老板娘险些打翻酒坛子,不敢与兰絮对视。

似乎是哪里不太对劲。

兰絮保有疑虑,她扬起笑,说:“今日在家中做针线,却忘了看时辰,实在对不住。”

张老板:“无妨无妨,就是外面那些爷们,恐要你多担待,今晚可要把酒水多多地卖出去。”

里间,兰絮撩起毡帘,隐约看到大堂的景象。

十来个锦衣卫,竟反客为主,把客栈大堂全占了,也真是霸道。

目下锦衣卫可谓臭名昭著,这些小本生意人家,接待他们服侍得好,没什么好处,若服侍不好,叫锦衣卫发难,一家子胆战心惊,好不折磨。

难怪老板老板娘如此紧张,兰絮暂且压下心中疑虑。

她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就站在门外,系统又是一问三不知,现在要去搜索线索了。

她与老板、老板娘打过招呼,抱起一坛酒,掀帘出去。

她甫一出现,满座的哄闹戛然而止。

汉子们抬眼打量着她,眼底或惊艳,或呆愣。

也有的已经露出了然之笑,女子当垆卖酒已是十分抛头露脸,趁夜色在客栈卖酒,岂非叫人遐想联翩?

这其中,唯有坐在西北角窗户边的一人,未曾抬头。

一刹那,兰絮的脑海里,系统“叮”了八.九声,刷新角色人名。

兰絮没有仔细听,因为她就算记住这么多人名,也对不上脸,直到——

“叮,刷新新角色,【气运之子】秦放,任务对象出现,请宿主留心!”

这最后一声,则是因为她看向了窗边的男人。

秦放,也就是系统说的“小叔子”。

却一点都不小。

他与众人一般穿着,蓝色棉袍,头戴乌纱帽,黑色腰带处系着一柄弯刀,只那身形,比其余人还要高上几寸,偏又不是竹竿身材,衣袍束出的宽肩窄腰隐藏的力量,随时待发,若虎狼之仪,不动便足以令人心生畏惧。

再看他长眉入鬓,星眸狭长,鼻若悬胆,面若刀削,一脸的冷峻,正一手捏着一份宗卷,正就着桌上的烛台,一字一字读着,丝毫不受周遭变动影响。

这般气势,不愧是英雄人物。

兰絮只是瞥他一眼,他就察觉到了,悠悠卷起案卷,她忙收回目光。

有没有毛病啊,跟他抢气运?

她已经举白旗了。

系统在脑海里说:“可能有点难,等之后接触,我们再一一攻破他的缺点!”

兰絮回:“让我先躺躺。”

只看这堂上一时安静后,又是呼啦啦一片喧嚣放浪之声:

“好姑娘,这酒如何卖啊?”

“给我来一坛!”

“嚯,李老二,你是要买酒呢,还是要买人家姑娘的轻声软语啊?”

“……”

兰絮抿起唇角,朝最开始要酒的男人走去,问:“大人可是要一坛?”

那男人顿时一张脸红透了:“来,来!”

众人拍桌敲碗,沸反盈天。

不待兰絮放下酒水,只听得一声沉稳的:“慢着。”

就一声,满室沉静,前头笑闹得再欢的锦衣卫,也如老鼠见了猫似的,不敢造次。

西北角的窗户旁,秦放站了起来,几乎快比窗户还高,果然分外高大。

那案卷被他卷起来,一下又一下地敲着手掌,目光却如刀如霜,让兰絮后背无端发出些微冷汗。

秦放只说:“这家客栈老板姓甚名甚?”

这一点兰絮还是知道的:“姓张名讳孝国。”

秦放:“哦,原是京城人士,还有一个儿子,叫张耀宗的吧。”

这一点,兰絮不太清楚。

旁的总旗问秦放:“秦大人,这张孝国张耀宗,犯了什么事?”

兰絮心里也嘀咕,记得这么清楚,该不会这客栈老板有问题

秦放又是冷笑:“犯事的是他儿子, 奸.□□女,叫我押去北镇府司断了根,没成想是个软脚虾,自己吓死了。”

兰絮:“……”

满堂男人都觉得下面隐隐一痛。

秦放盯着兰絮:“你这酒,确定不会有问题?”

兰絮:有!问!题!

她脑海里,迅速浮现刚在后厨,老板和老板娘的不自然,加上这段旧恨,她是被卷进来了。

倘若她不知情,倒了酒,锦衣卫总会有先喝后饮的,先喝先发作,他们愤怒之中,一刀就能拿走她小命。

可现在直接承认酒有问题,她也会被卷进去。

锦衣卫可不管她无辜不无辜,都先押去大牢再说。

才不想蹲大牢呢。

瞬息之间,兰絮绽出一笑:“大人好生奇怪,我不过一沽酒人,如何明白这里面恩恩怨怨?”

她塞上酒盖子,轻哼一声,又说:“大人不喝便罢了,这酒我也就不卖了,省得白白遭受诬陷。”

遂要转身。

身后,闻得秦放又:“我倒也肯买,你只消喝一口,若无事,我便把整个客栈一年的酒水,全买了。”

总旗们又是各种呼喝:“秦大人豪爽!”

兰絮看清他眼底的挑衅。

怪道锦衣卫不好惹。

秦放偏得理不饶人,脑子转得也忒快,这句话一出,她喝了就得死,她不喝,那就这酒一定有问题,又得抓她去牢房。

还好,不是没有破局的办法,她得摔了酒坛子。

兰絮:“既如此,我敬大人一碗。”

说着,她迈开步伐,穿过几名锦衣卫,径直朝秦放走来。

一瞬,秦放眯了眯眼。

汉子们坐姿轻狂浮浪,双脚斜放比比皆是。

兰絮目视前方,眼角余光却没闲着,瞅见其中一人的脚,故意踢上去,旋即“哎呀”一声,酒水抛洒,酒坛子摔了,身形也稳不住了,眼看就要跌倒在地。

突的,一只手攥住她的手腕,稳稳地扶住她。

他那掌心,就像粗糙的砂砾地面,皮又硬又厚,光是贴着兰絮手腕,就又痒又磨人的。

她颤巍巍抬眸,撞进秦放眼瞳之中。

男人分明看清她的把戏,眼中带着戏谑:“这戏折子,我不是第一次见。”

兰絮:“……”

下一刻,只听得外头一阵喧哗,两个总旗押着客栈老板和老板娘,踢门而入:“大人,人我抓来了。”

原来,兰絮刚提酒坛到大堂,老板和老板娘就拿着一包细软,跑了。

但不说兰絮,就是其余锦衣卫,竟也没发现,秦放早就令人蹲守着。

老板指着兰絮:“不是我们下的毒,是她!”

兰絮怔了怔,惊讶万分:“张伯父,你怎么说这种话,酒里竟是有毒么?”

秦放身旁的锦衣卫,立时亮出刀来。

秦放冷冷一笑,问那张老板:“你分两年,在养生堂买了八回砒.霜,这事,不用我帮你回忆吧?”

一瞬,老板脸色惨白。

秦放又说:“这姑娘不过上个月初七来做帮工,况且我们都还不晓得是否有毒,你就笃定酒里有毒,不打自招。”

兰絮倒是惊奇地看了秦放一眼。

这人还是个青天大老爷呢?

没有狡辩的余地,张老板破口大骂:“你们这群不得好死的……”

话没说完,一总旗上去

邦邦两拳, 把他打得面部凹陷,鼻血横流,一命呜呼。

那老板娘不知道哪里来的气力,猛地挣脱锦衣卫的束缚,舔起兰絮摔打在地的酒水。

不过一瞬,她翻着白眼,口吐白沫,魂归西天。

余下总旗们也没了吃酒的兴致,踹翻桌椅,骂了句“狗日的”,四五人去后厨里间搜查,四五人跑上楼,要抓老板的“同党”来审,夜宿此客栈的百姓叫苦不迭。

一时,偌大的大堂,就剩兰絮和秦放。

兰絮看着不远处的尸体,喉咙猛地动了动,别过眼。

秦放瞧她,笑了声:“害怕?”

兰絮侧首,露出一截白皙细腻的脖颈,并没有回他的话。

秦放眼神一黯,不由想起,方才攥住她的手腕的触感。

去年,他升千户时,周佥事送了一块羊脂玉,又软又滑嫩,仿佛多摸几下,他手上的疤痕、厚茧,就会划坏它。

所以他把它锁在了抽屉里,只偶尔得空,拿出来也不敢多把玩。

秦放捻了捻指尖。

一时,他瞧她顺眼几分,便看她方才洒了酒水在衣襟处,秋季衣裳就算厚一些,湿了也不成体统。

秦放便脱下蓝色外袍,搭在兰絮肩上,他外袍宽大,轻易就将兰絮裹了起来。

兰絮愣了愣。

秦放毫不掩饰目光中的攻击性:“衣服暂且借你,来日,我会来取走。”

饶是表面上,他认为兰絮是无辜牵涉,但对她依然充满警惕与防备。

给她衣裳,就是变相警告她别乱跑,他会盯着她。

兰絮缓缓呼出一口气。

什么青天大老爷,分明就是多疑臭男人,拿衣服当标记呢。

她撇下身上的外袍,双手递给他。

秦放挑眉。

反正都是得罪,兰絮低头,声音冷冷清清:“不是飞鱼服,我不要。”

秦放:“……”

如今这时代,并非所有锦衣卫都能穿上飞鱼服,只有中正三品,以及皇帝御赐,才能穿飞鱼服。

这是故意把他话语里的“取走”曲解成“娶走”,兼嫌他官阶低。

秦放却不恼,世人皆畏飞鱼服,独她想要。

他也对飞鱼服志在必得。

于是,他放声大笑:“不错,我这棉袍,是比不上飞鱼服!”

兰絮本以为自己把他得罪狠了,但看他如此笑,有些搞不懂气运之子在想什么。

紧接着,秦放抓走自己的衣服,重新披在自己身上,对兰絮挥挥手:“我且先放你一回。”

既然得了机会,兰絮连忙福身:“多谢大人。”

……

等兰絮离开客栈,秦放的心腹总旗卫纲小跑来,问:“大人,可要派人盯着她?”

秦放:“不必。”

他眼底露出几分兴味,他是从底部一个小旗,慢慢爬到这个位置的,手上沾的人命,不知凡几。

他什么人都见过,却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女子。

一般人的眼睛,还真看不出她有何不同,确实,冷兰絮一副中原人的模样,行为举止口音,全无差错。

但秦放就是觉得,她与他们不一样,甚至,他能从她身上,感觉出一丝丝针对。

这是很客观的,不是他主观臆想。

当真有意思,明明只是个弱女子,胆子却大得很,还敢和他做戏。

秦放暂且压下所有探究,把案卷塞给总旗,说:“我们

先去缉拿要犯,三日后回来,我再看情况。”

……

兰絮没卖成酒水,今日颗粒无收,挨了冷家父母一顿骂。

冷家母亲还能干点刺绣补贴家用,父亲卧床,无工作能力,家里还有五个弟弟。

穷得揭不开锅了。

兰絮还不会刺绣,冷母让她绣个东西明天给她,她补了两针,就睡着了。

迷迷糊糊之中,听到外头媒婆说亲的声音。

系统叫兰絮:“宿主宿主,上正轨了!”

兰絮揉揉眼睛,隔着一扇门细听。

那媒婆说:“隔壁县的秦家,你们是有所耳闻的,他家小儿子做……那个的,日进斗金,钱都往家里拿呢!”

冷母兴奋:“那是给他家小儿子说亲?”

媒婆:“不不,他家有个大的,也是一表人才,还是个秀才!”

冷母摇头,秀才都穷。

可媒婆转手拿出一包银子:“秦秀才虽然没钱,可他弟弟能干啊,这里面是二十两,若您答应了,回头等女儿嫁到秦家,我们这边再给您剩下的三十两!”

五十两够冷家一家几口不愁吃喝三年!加上秦家有钱,以后何愁没有进项?

可把冷家一家高兴坏了,也不去怀疑这秦家,为何急着给老大娶媳妇,倒比那要冲喜的还着急。

兰絮情绪倒也还好,一来这种原生家庭不好待,二来只有嫁给秦家后,才能谋求下一步。

又过一日,两家没选吉日,随意打点打点,兰絮才刚起床,换上不合身的大红衣裳,涂上脂粉,被匆匆塞上轿子。

一路唢呐吹吹打打,从早上走到晚上。

那媒婆方觉不对劲:“莫不是走错路了?”

有长随探路回来,说:“是走错了,要翻过这片山林,才能到隔壁县哩。”

媒婆:“天色都黑了。”

她敲敲轿子的木槅窗,问里头新娘:“新娘子,天色这么晚了,咱们就近歇息一夜吧?”

兰絮本来在打盹,听到媒婆这么说,就应了声:“好。”

这附近有个菩萨庙,庙内供着送子观音,有两个尼姑,媒婆给了钱,她们去安排住宿和吃饭。

一伙人放下轿子,兰絮盖着红盖头,被媒婆和临时置办的丫鬟扶着出去,作为新嫁娘,她们几个住一间。

她坐好,想掀开红盖头,媒婆忙阻止:“新娘子诶,你的红盖头只能等丈夫来掀!”

兰絮:“好吧。”

盖着盖头,不影响吃饭睡觉就好。

突的,外头一阵跑步声,又是嘈杂的喊杀喊打,把屋外的轿夫们吓得屁滚尿流,屋内,媒婆忙念阿弥陀佛:“这是发生什么事了?可别找上我们啊!”

下一瞬,“砰”的一声,她们房门被踹开。

踹门者正是一锦衣卫小旗。

媒婆忙说:“大人,我等是良民啊,只是路过此地,借宿一晚,绝对和这些尼姑没有牵连!”

小旗举着火把,道:“今有贼人躲入庙中,我们奉命前来搜查。”

媒婆跪地磕头:“打进这屋子里头,只有我们仨,绝对没见过什么贼人。”

丫鬟也颤颤巍巍跪下:“是,是,没见过。”

那总旗仔细打量了房间,又抬头看梁上,见确实无人,正要退出,却听一声懒洋洋的声儿:“当真没见过?”

媒婆和丫鬟分明没做错事,身体却打起摆子。

兰絮侧耳倾听,总觉着有点熟悉。

下一刻,他就又说:“那里不是有个盖着红盖头的么,底下若是贼人呢?”

竟是秦放。

兰絮放在桌边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

没想到出嫁路上,居然也会和他撞上。

媒婆虽收了秦家的钱,却是不认得秦放的,只忙说:“回大人,这位是我们新嫁娘,一看就是姑娘家的身姿,与贼人并无旁的干系……”

秦放轻笑,语含轻蔑:“那你恐是没见过易容缩骨之术。”

媒婆:“可是新嫁娘先看到的,得是其丈夫……”

秦放:“我便看了又如何?”

好是狂妄!

这下,媒婆也不好说什么了,再不敢违抗。

秦放款步走到桌前。

夜风微凉,他手上的弯刀尖端,正淅淅沥沥地滴着鲜红的血,仿佛还冒着活人的热气。

那染血的刀,勾起红盖头的一角,倏地挑起。

兰絮眼前一亮。

她阖了下眼睛,方适应了火把的光芒,而眼中,秦放与她四目相对。

他略略挑眉:“好生巧合。”

兰絮看着他离自己的脸,不到半寸的刀剑,呼吸窒了窒:“无巧不成书。”

之后还有更巧合的呢。

秦放缓缓低头,他借着她的红盖头,擦掉了刀上血渍,又觉出几分好笑般,只用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你该不会是为了避我,才匆匆出嫁的?”

兰絮想起自己刻意曲解他的“取”。

她脸色微红,说:“大人误会了,父母之命,我哪能自己做主。”

秦放静静看了她好一会儿。

他把盖头放下,兰絮只嗅到盖头上,散发的浓郁血腥味。

便听他吊儿郎当地说:“那祝你们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

经过锦衣卫一扰,第二天天还没大亮,送婚的队伍,就急急忙忙出发,唯恐再待一会儿,又被锦衣卫拿去问话。

轿子慢慢往山下走,半山腰上,秦放坐在马上。

他远远看着轿子,出了自己视线。

说不清是什么感觉,若飞星短暂地滑过夜空。

须臾,他引马转身,收回目光。

总旗卫纲察觉出秦放情绪不高,便问:“大人是否要打听那姑娘嫁去哪家?”

不曾想,秦放骤地怒了:“闭嘴,她出嫁去哪,与我何干?”

又冷笑:“难不成闯进人家,把她劫走?”

总旗喏喏,不敢再说话。

片刻后,秦放似自言自语:“我秦放还要名声的。”

卫纲:“……”

卫纲换了个口吻:“对了大人,往前走就是青山县,可要回老家看看?”

秦放看着前方隐没在晨雾中的县城,心中也觉出几分想念,便说:“先把王李二人押送到京中。”

这回的事,他办得很漂亮,晋升是迟早的,还有几日可休憩。

到时再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更巧的呢=v=

——

ps:本篇还是双c,大哥不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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