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牧道:“是金子永远会发光的,你是一粒金子,之前没人发现你,现在我发现你了,若天下还有人能解这样的毒,我想就是你了。”
进了屋中,李牧从书桌上抽出一叠纸交给了李时珍。
上面写了李时珍的生平,他做了什么事情,有什么突出表现,家里现在还有什么人,这些人都怎么样了,全部都记载着清清楚楚。
“这里是锦衣卫,皇上最信赖的锦衣卫,李御医,接下来的应该不用我多说什么了吧?我知道李御医是一名顶好的大夫,并且我信任我挑选的大夫,也请李御医信任我。”
说着,李牧拿过卷宗。
扔在地上,随手扔上一只蜡烛,火焰腾的燃烧了起来。
李时珍怔愣了一下,他这才想到自己现在身处的这个地方是锦衣卫,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地方!
走进这里的,不死也要脱层皮。
可现在这位锦衣卫的指挥使竟然在向自己示好!
这如何敢承受?
“蒙大人信任,在下惭愧。”李时珍拱手行礼。
李牧伸手扶住他道:“李御医千万不要客气,锦衣卫为皇上办事,经常会遇上一些棘手的事情,偶然还会遇上一些棘手的病症,到时还要请御医拔刀相助。”
原来是有事相求。
李时珍舒了一口气,拱手告辞。
人都怕死,别以为李时珍就不怕死了,他也怕死,怕自己还未在医道上做出什么成就来就率先死在了锦衣卫。
日落。
又一日过去。
李牧换上便服刚出锦衣卫官衙的大门,正巧遇上了经过的严世蕃。
“严大人这是往何处去啊?”李牧笑着拱手询问。
“李大人,幸会幸会。”严世蕃腆着大肚子和李牧打起了招呼。
分明,严世蕃是刻意经过此处的,李牧也是刻意在这个时候离开官衙的,可两个人却同时装着好像是偶遇一般寒暄了起来。
寒暄了一阵后,严世蕃邀请李牧吃饭,李牧一脸为难,却没有拒绝,跟着去了附近一家不错的饭馆。
为什么说这家饭馆不错呢?
并非是这家饭馆的饭菜做的有多香,也不是这家饭馆的酒有多好。
而是。
这家饭馆的老板娘真的很不错!
用一句“风韵犹存”来形容真的不为过,是严世蕃喜欢的类型,可不是李牧喜欢的类型,要不是严世蕃非要去这家,李牧绝对会挑选别的地方吃饭。
这间饭馆不大,而且没有包房,不适合安静的谈话。
只不过,财大气粗的严世蕃经常会做一件事情,那就是包场,直接将整家店包下来,这样就安全许多了,就连上菜都只允许老板娘亲自上菜。
看老板娘和严世蕃眉来眼去的样子,要说他们之间没有奸情,傻子也不会信。
“严大人。”
李牧实在受不了他们那副样子,忍不住喊了一声。
“呵呵,李大人。”严世蕃笑道:“我可知道你家中有两位美娇娘,想来这床帏之事定然是快活得很吧?”
李牧皱眉,冷声道:“打听别人的床帏之事可不是什么好习惯啊,严大人。”
严世蕃怔了一下,轻拍了一下自己的嘴道:“是我嘴快了,恕罪,恕罪,一定要恕罪才是。”
李牧本身的才华就足够让很多人不能轻视他了,再加上他现在是锦衣卫的指挥使,就算是严世蕃也要给他三分薄面。
只是,这举动落在旁人的眼中便让人万分惊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