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春景 作品

第 122 章 穿越中世纪122

第122章穿越中世纪122

路易莎是在圣灵降临节前3个礼拜才出发前往西岱的,这样她抵达西岱时, 刚好再等一个礼拜就要开始这场大型联谊活动了——虽然说是为了圣灵降临节举办的庆祝活动,但‘联谊’肯定是在那之前就开始了。

这个时候到西岱,刚好可以赶上宾客到来的高峰。一来,不显得失礼,二来也足够低调。

出发前夕,哪怕是前一天晚上,侍女和女仆们还在努力收拾更多的行李。这和那次去普法尔茨宫廷节不一样,似乎是因为赶上了凉爽晴朗的春末,主题又是明确无误的‘相亲’,真是多少衣服首饰都不嫌多!

“不是足够了吗?怎么还要增加?”路易莎看着又打开箱子的吉娜问道。

吉娜理所当然地说:“这一次可是要在西岱呆一个月呢!我们得确保您每天都有不同的衣服可穿。之前我们优先清点了礼服裙,但现在想想常服,就是那些剪裁随行的鲜艳连衣裙,还有配合的袖子、披肩、头巾、面纱、帽子,是不是不够多呢?”

“到时候如果不能确保您的着装适合每个场合、从头到尾不重样穿着,那就太可惜了!”

其实此时哪怕是大贵族,也很难这样奢侈地做准备。参加一场为期一个月的盛会,每天都换衣服不重样,而且每次衣服还都是崭新的,或者接近崭新的。不过路易莎的确有条件那样,所以吉娜才说不能做到就太可惜了——没有那个条件就算了,明明可以却因为准备不充分而做不到,那是‘可惜’。

毕竟在此时贵族的观念里,炫富真的是展示实力、表明优越地位,从气势上压倒他人,从视觉上成为众人瞩目焦点的不二法门。贵族们可不会觉得赤.裸.裸地炫富过于粗俗了,简直就像是暴发户。事实上,以此时的生产力水平,根本不能产生和大贵族财力相提并论的暴发户!

大贵族,或者顶级中产阶级(其实是资产阶级),都是积累数代财富而成。这真是字面意义上,‘你一代人的努力,怎么比得过人家几代人的积累’了。

路易莎看着那些被翻找出来的精美纺织品,摇了摇头不说话。眼不见心不烦,干脆躲去了书房,随便吉娜他们收拾。

吉娜她们又新收拾出来了一个箱子,第二天出发前才装上船——这大概是她们肆无忌惮收拾行李的另一个现实原因,这一次去西岱全程走水路,相较于车马,船只的运力可强多了。别的不说,多收拾出几箱行李算什么?

不只是给路易莎收拾的行李多,侍女们给自己收拾的行李也格外多。想着反正是船运,‘行李额’宽松得很,与其带少了到时候不够用,干脆就能带多少带多少,反正船行水上又不吃力。

路易莎上了船,这是一艘以此时的标准相当华丽的河船。她对这船不陌生,她现在也经常随着巴尔扎克伯爵巡游布鲁多了,能走水路去就会走水路,而走水路就会乘坐这艘船——严格来说,这艘船归她和伯爵夫人共用,不过伯爵夫人很少需要坐船出远门,所以几乎就是路易莎专用了。

此时内河航运的船只一般不大,这既是因为造船技术的原因,也是没必要。内河航运而已,还是一艘主要做客船的船,太大了反而不方便。

毕竟没什么人会认真疏通航道,大家都在截留水力开磨坊,又或者设立闸道,方便收取航道使用费(其实就是过路费)。太大的船只穿行,很容易遇到不能过的糟糕情况。

所以路易莎乘坐的这艘船

也不例外, 它大概是20米长,有着颇为复杂的风帆。在后世这应该算小船了,但在此时的内河,这已然是不折不扣的大船!重达五十多吨,内部有多个房间和多种设施,可以供船员和旅客长期居住。

也是因为这样,路易莎在船上也能一个人占有两个房间。一个用来睡觉,另一个用于白天起居——房间都太小了,如果要用睡觉的房间起居,光床就占了大部分位置,那太逼仄了。

就这样一路行船,很快就到了西岱郊外。到这里,他们遇到了几个在歇脚码头等着他们的骑士,原来是纪尧姆估计路易莎今天要来,派他们来送信。信里提到,他已经在码头不远的修道院等着路易莎了。在路易莎进城之前,纪尧姆想见见她,更重要的是有一些事要和她说。

路易莎稍作思索,就答应了下来,只是要求一点儿时间整理自己。

今时不同往日了,既然都是自己的准·未婚夫了,路易莎当然不用像之前在普法尔茨那样回避对方。这并不是路易莎之前是个‘贞洁烈女’,还没结婚就为未婚夫守身如玉了,连和男人说话都回避。现在对方成了准·未婚夫,就改变了态度。

她当初的回避是为了避免麻烦,她设想的未来生活,可不是和丈夫的哥哥搅合在一起。再者,纪尧姆的行事作风也触到了她那敏感的现代人神经,即使知道他只是以中世纪的方式在行事,一切再‘正常’不过,路易莎也很难释怀

现在的话,既然是准·未婚夫,不想未来日子过得太麻烦,反而要和对方建立良好的私人关系。至少不能人家主动抛出橄榄枝了,她这边依旧爱答不理。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路易莎在中世纪‘人在屋檐下’这么多年,多少能做到一点儿了。

“快一点儿,拿一条头纱来,再拿一枚大胸针给我。”路易莎拦住了侍女跃跃欲试要打扮她的手,见对方不解,还解释了一下:“只是赶在进城前秘密见一面,不适合太隆重。现在这样没什么不好的,而且纪尧姆殿下还等着呢。”

介于路易莎说的完全是现实,极力想要将她打扮得隆重,从而惊艳纪尧姆的侍女们只能放下刚刚有点儿控制不住的手。按照路易莎说的,找出了一条和她今天穿着相配的头纱和大胸针。

路易莎在船上,一应穿戴妆扮都是以舒适方便为主的。不过想着今天要进城,少不了见人的时候,所以在舒适方便之外,又很简练得体——她穿着一条紧身随行的丝绸‘科塔尔迪’连衣裙,这完全是鲜红的,没有织锦花纹,没有印花,没有刺绣。

当然,红得如此纯正鲜艳,本身已经很能说明价值了。不必那些装饰也能明白这是一件贵族女性家常、外出都可以穿,不会失礼的外裙。

大概是为了凸显这样纯粹的红,前胸中央用的都是穿眼系带,系带也是一样的鲜红,而不是配金银或宝石的纽扣——这件衣服也是有用纽扣的,但在两边袖管上,从肘部到手腕,都是细密的银质小纽扣。所以真的不是没想到用纽扣,前襟就是故意用同色系带拉紧衣服的。

原本这套衣服上,唯一的装饰品只有腰部的银腰链。就是一头松松地扣在链子中部,剩余部分就那样自然垂下的装饰性腰带。既打破了整套衣服鲜红可能的乏味和过于耀目,又不改纯红单色的简练大方。

现在要加上一枚胸针,路易莎看了一眼,觉得差不多,直接就别在了前襟系带的顶端——说是大胸针,其实只有掌心大小,算是‘入门级’的大胸针。它也是银质的,和今天原本就有的腰链、纽扣是统一的,不

会突兀。

这枚胸针还是此时最流行(也就是说最常见)的圆环形胸针, 银子被金银匠精心做成了一个花环。看起来造型很简单,但莫名让人觉得优雅,而这就是工匠的功夫了。除此之外,这个‘花环’镶嵌的是刻面白钻。

即使此时的宝石刻面技术才起步,水平不高,切割钻石更是难上加难。但得益于钻石本身的高品质,即使只是简单的刻面也释放出了它的优势——那璀璨闪耀的火彩,让它不再是黑乎乎的了,仿佛是黑色宝石中的一种。

这样的钻石和银托很相配,一点儿不突兀,也不会像一些艳丽的宝石那样,抢走这一身红的重点。而且,大胸针出现在那个位置,的确起到了‘标志’的作用,让人更容易注意到了椭圆领口上方的雪白肌肤。

此时的女性服装已经不再将人包得那么严严实实了,体现在领口上,就是常见这种椭圆形大领口。就算不会露出胸口大片肌肤,露出锁骨以及其下一小部分肌肤还是没问题的——这也是路易莎今天这一身鲜红足够出彩的原因。她肌肤胜雪,又细腻光洁,与一身鲜红互相衬托,恰好是雪里红梅,素到了极点,也艳到了极点,几乎刺目。

“头纱来了!”路易莎扣胸针的时候,海莲娜也将头纱取来了。

路易莎今天梳的是此时最常见的双耳壶式发型,也就是后世所说的‘耳机盘发’,像大大的耳机罩在了耳朵上。这个发型特别显脸小来着,如果再加上一条布巾裹住头颈,还能进一步修饰脸型呢——不过和后世电影里常见的双耳壶式发型,一般就罩两个小圆珠网,显得优美简洁不同。实际上的双耳壶式发型,一般会用布巾裹缠整个脑袋。

这就显得僵硬很多了,一股子保守的、循规蹈矩的味道

之所以会有这种错误,除了有些人就是为了兼顾现代人审美故意的,另外就是复原错误了。毕竟看画作和塑像,很容易忽视外面整个缠上了布巾,更容易觉得是类似后世为了使发髻服帖不乱,罩的发网之类。所以各种装饰性的小圆珠网就这么来了,大量出现在影视剧里。

路易莎在真实复原和好看之间,理所当然选择了好看。而且她现在就生活在中世纪,哪有什么‘真实复原’?她现在本身就是最真实的了。

其他人对她梳后世中世纪影视剧的双耳壶式发型也没什么想法,只觉得这是她会打扮。一个略显呆板的发型,经过她这样一修改,实在是美丽了许多——这是中世纪,大家没有这个发型很‘中世纪’,那个发型不‘中世纪’的概念。只要漂亮,为什么不呢?

路易莎从海莲娜手中接过了那条白色的星云褶皱头纱,直接压在了头上。并不怎么整理,只是对着镜子转了一下身,确保它们不会轻易滑下去,就对其他人点了点头,意思是她这边结束了,可以走了。

派来做使者的骑士在码头上见路易莎下船,赶紧打开了马车门,等路易莎上车。

就这样,路易莎在雨果夫人和海莲娜两个女伴,以及跟随的4名骑马骑士的陪伴下,去了纪尧姆信里说的那间修道院。这是一间不大不小的修道院,条件中等,以西岱城外这样的地理位置还是混成这样,就说明这里的修道士挺咸鱼的了。

大概是因为纪尧姆提前打过招呼吧,修道院的人对突然出现的一行人并不惊讶的样子。等到路易莎从马车上走下来,低着头进到修道院更里面,甚至一路都没有遇到靠近的修道士。而当她来到庭院,终于见到了等在那里的纪尧姆。

路易莎朝这时候都跟着的雨果夫

人、海莲娜点了点头,她们就不再跟了。反而远离了一段距离,就是看得见,但估计听不到纪尧姆那个位置说话声的距离。

纪尧姆在路易莎走进修道院庭院,还看不清她,只能看到隔着一些灌木闪过的影子时,忽然心跳得快极了。他感到一种口干舌燥,皮肤微微发麻,这是一种久违的感觉,就是在普法尔茨曾有过的感觉。

他以为一年多的时间,记忆淡忘了,甚至有时会怀疑当时一切的真假。但其实没有,淡忘的只是最清晰、最表面的东西。至于埋藏更深的,最最单纯的‘感觉’,灵魂深处全都记得。只等找到对的钥匙,就能打开尘封的一切,于是一切历历如绘、历久弥新。

然后,那个红色的影子忽然一闪,再出现在视线范围内时,已经没有什么遮挡着她了。纪尧姆这才反应过来,这是路易莎——其实还不怎么能看清楚面容,但看人本来就不必一定要看到脸才能确定,远远看着就够了。

远远看着不能确定的人,往往在内心之中也谈不到多在意了。

当随着路易莎一步一步走近,纪尧姆罕见的手足无措。或许是一年多的时间横亘在前,让本就不熟的两人更陌生了。又或者是一年多前在普法尔茨,他的主动‘效劳’也没有取得什么效果。现在面对路易莎,他根本不知道该从哪儿做起,从哪儿说起。

“日安,殿下。(<a href=".co)(com)” 路易莎轻巧地向纪尧姆行了一礼。</p>

纪尧姆没有立刻给出回应,但这并不是因为他走神了,反而像是专心太过导致紧张,反应下意识慢半拍。不过也就是‘半拍’,一闪即逝的不自然后,很快他就回应道:“是,日安,路易莎郡主。”

然后就不说话了,路易莎等了几秒钟,确定纪尧姆没有说话的意思。便只能自己打破这沉默,说道:“谢谢您邀请我,您是有什么事要和我说吗?”

或许有的人会觉得,纪尧姆要在路易莎进城之前和她秘密见面,是因为思念她,爱情的火使他煎熬。至少纪尧姆身边的侍从,还有路易莎身边那些人,大多是这样想的。不过,路易莎本能觉得不是那样,就算有这个因素,纪尧姆应该也是另有原因的。

她能感觉到,纪尧姆也是务实主义者,作风是爽快的那种。如果他真想见路易莎,大可以去城里码头那儿等着接她,何必赶这么一会儿时间,要来秘密见面——或许有人会,因为浪漫嘛。但纪尧姆不像,真的不像。

不是说完全不可能,毕竟纪尧姆都对路易莎‘一见钟情’了,谁知道接下来能发生什么呢?

“.是。”纪尧姆又是慢半拍才有回应,不过之后就顺畅起来了,和路易莎说起了他要说的事。

也是,慢半拍一次两次没什么,总是那样就真的有点儿像傻子了。路易莎就这样默默听纪尧姆说起了自己的意图,这说起来也很简单,或者说‘英雄所见略同’。纪尧姆也显然意识到,现在来西岱的路易莎,很可能会被有心人利用。

为了防止那种情况,他特意来给路易莎送‘情报’了。一沓厚厚的资料,都是对如今西岱一些‘活跃分子’的简单介绍——因为都是叫得出名字的贵族,路易莎或多或少之前就知道他们了。所以他们的生平经历没什么太大价值,真正有价值的部分是纪尧姆对他们‘阵营’的判断。

谁是朋友、谁是敌人,这个问题搞清楚了,剩下的事儿就好办多了。

“希望您不会觉得我指手画脚、多管闲事。”在路易莎快速翻了几下资料时,纪尧姆轻轻颔首说道。

“不,怎

么会呢?”路易莎原本低头看资料的▓(笔趣阁$小说)▓[(.co)(com), 这下抬起头来,手上还收拢那些散页资料。说道:“其实,我和您想的一样呢!我也担心在不知道的时候,被人利用,还特意告诫了身边的侍从我原本想,在西岱遇到的所有事,他们都不要自作主张,要让我来判断。”

“我不能判断的,便写信问您.现在西岱的局势很复杂,如果没有您的帮助,我肯定会犯错,说不定还会成为别人攻讦您的原因。”

路易莎这番话是发自内心的,所以有一种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的笃定。纪尧姆就这样看到她明亮真诚的双眼看向自己,脑子空白了一瞬间,然后就奔涌入太多信息了。那些信息色彩斑斓,模糊而清晰,让他甚至有些眩晕。

按道理来说,纪尧姆应该首先为有一个这样聪明谨慎的‘同伴’而庆幸的。但事实上,这时候他完全想不起来那些了,就连自己为什么要来秘密见面也一下忘记了。他被眼前热烈的鲜红所慑,只想抓住些什么。

红色是这样美丽的颜色吗?他艰难而漫无目的地思考着。过去他总是见到所有人都喜欢红色,红色那么耀目,红色染料那么昂贵,最好的纺织品大多是红的,女人们还喜欢红色的胭脂抹嘴唇——使用化妆品当然是教会反对的,但这改变不了什么。

即使是最崇拜圣母飘渺美学的时期,依旧有女人会尝试胭脂。

可纪尧姆不觉得这个颜色美,更多时候只觉得太热情了、太抢眼了,有一种他欣赏不来的俗丽热闹——直到此时此刻,此时此刻他终于明白了红色是多么美丽的颜色。

哪怕是最纯正的鲜红,出现在眼前这个人身上,也不会喧宾夺主,反而衬得人寡淡异常。现在是一切由她主导着,红色只是将白雪般的肌肤、乌木般的头发,衬托了出来,一见就有了惊心动魄的瑰丽。就像是红色的夕阳照在波光里,于是闪闪发亮的水波、黑色的树影,全都那么恰到好处,美轮美奂。

“路易莎郡主。”纪尧姆忽然开口。

路易莎忍不住紧张起来,因为对方看起来很严肃的样子,她不知道他是不是要说什么很重要的事。

“路易莎郡主,虽然您或许会觉得唐突,或许会觉得这太匆忙了,完全的不合礼数。但请相信,接下来我说的每一句话,完全出自我的内心,没有一点儿虚假——我是说,您愿意嫁给我吗?”

纪尧姆就这样突兀地向路易莎求婚了,不只是路易莎没料到这个,纪尧姆自己也没料到。以至于话说出口,他才意识到自己刚刚求婚了,而这显然很不合适。

但既然已经说出口了,就没有收回的道理,他点了点头:“如果您愿意,我们可以立刻去教堂,神甫、证婚人,都是现成的。”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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