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小年轻不认为自己有错,不是过失杀人,家人也砸锅卖铁的凑钱,聘请律师打官司。
当地的警方检方,认为小年轻属于防卫过当,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也就是认为,对方被砸到之后,就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小年轻就不应该用石头再砸一下。
即便酌情考虑,小年轻当时是遭遇抢劫,而且还被两人围殴,也应该判两年有期徒刑。
不过林城中级法院却做出裁定,小年轻属于正当防卫,理应无罪释放。
这个判决得到了汉东政法书纪唐智晟支持,他还通报汉东各级司法机关。
要求对正在进行投毒、纵火、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做出该裁定的法官,接受采访时声称,正当防卫是天赋人权,要坚决捍卫法治精神,坚决鼓励公民同不法侵害作斗争,坚决防止谁能闹谁有理、谁伤亡谁有理等和稀泥式做法。
具体到该案件,该法官认为执法者,理应换位思考,站在小年轻的立场,设身处地的想一想。
当面对抢劫,惨遭围殴,奋起反抗有错吗?
打斗过程中对方倒地,又怎么准确判定对方,已经失去行凶能力?
多砸那么一下,是为自身安全考虑,是无数普通人都会做的正常反应。
难道就因为多砸一下,砸死了抢劫犯,就不是正当防卫了吗?就防卫过当了吗?
让普通老百姓精准拿捏反击的时机、方式、尺度……
这显然太过于苛刻,任何人都很难做到。
难道歹徒要强行凌辱,只能把他推开,都不能打他?
难道歹徒捅了你一刀,你就只能捅他一刀,还不能把他给捅死了?
难道歹徒抢走了钱包,你不能奋力追赶出去,不能让歹徒惊慌之下摔伤或被撞死?
如此约束民众,岂不是相当于间接助长犯罪?
因而面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就应该具有无限自卫的权利!
所以骆山河觉得。
这一起足以推动法治进程的案件,就不应该只是在汉东省内报道,还应该通报全国以作参考。
当然。
从出租车司机的话里,骆山河还捕捉到了一个关键信息。
汉东省在人流量大、案件易发的地方,加强了监管监视。
要么设有警察执勤的治安岗亭,要么也装了摄像头。
这对那些潜在的犯罪分子来说,自然是极大的震慑。
被抓的概率太高,被抓后还会被严惩。
不敢轻易犯罪,治安自然就越来越好。
另外。
从政多年的骆山河,还知道一个客观规律。
越是经济繁荣好就业的地方,治安就越好。
人生在世,多少人奔波操劳,还不是为了那碎银几两?
不管是进工厂、上工地,还是当服务员。
哪怕没学历没文化,只要肯卖力气,都能挣到钱。
多少人有愿意铤而走险,去违法犯罪呢?
即便没钱,干一天临时工也能挣几十块,想咋花就咋花。
持刀抢劫初中生几块钱,却判了十年,葬送大好的青春年华。
这笔账,但凡有点智商的人都会算。
骆山河相信,哪怕自己不上街走动观察,在经济迅猛发展的京州,治安状况也一定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