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日后,除夕夜间,黄金戈和唐令站在城边,看着天空的烟火,黄金戈不免感慨,去年,他也是这放烟火的一员。
“唐兄。”
“嗯。”
“新年快乐。”
唐令也抱拳回了一句,问道:“黄金,霄灯节有何打算?”霄灯节就在十五日后,那是他们俩休假的时候。
黄金戈沉默了,半晌,就说了两个字。
“回家。”
这两字让唐令微微一颤,心生几分愧疚。黄金戈是个重情义的人,就拿吴涛来说,为了给他报仇,他甘愿冒死前去腐帝国找百花楼,要不是自己不答应为他处理后事,他连自己跟着一起去都是不肯的。
毕竟,那是一趟九死一生的旅程。
对朋友如此,对父母亲人亦然。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被他逼得远走他乡,独立在江湖上行走。举头不逢友,回首难见亲。此时一想,自己真的做得很过分。
这时,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膀,回头一看,是一张笑脸。
“到时候一起去怎么样?这回我给你搞盏灯回来。”
唐令点点头,忍住不落泪,笑道:“不过,我们先去一趟明城如何?那里也是个好玩的地方,顺便还能给伯父伯母带些好东西回去。”
听着后半句话,黄金戈倒吸一口凉气,他不由得想起了一些有趣的回忆。
“行,就希望到时候别又碰到个刘途。”
唐令自信摇头,心中暗道:若是有那位大师在的地方还有刘途这种渣滓,那我血帝国怕是没有一块安宁地方了。
明城外,四人策马疾驰——黄金戈,云锦,唐令,冷离。黄金戈和唐令自不必说,巧的是云锦也是这时候的假期,便和他们一起出去耍耍。
至于冷离,则是有些事情要去明城办,路上偶然相逢,便相伴同行。
证实了身份后,四人便进了城,黄金戈看着周围的一切,虽然半年的军旅生活让他沉稳了些,但他就像当时进玉鑫城一般,相当新奇。
这地方,比新罗城和玉鑫城都要繁华些。满街都是商户,商品种类繁多,各地各城的都有,别的不说,就那个叫卖新罗大饼的,黄金戈尝了一尝,那味道相当正宗!
就是那价格,还是有些……
唐令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别心疼了,二十块钱而已,挺正常的,在明城算便宜的了。”
“嗯,嗯!”黄金戈挤出一丝笑容,心中还是不能平复。他新罗城买的什么都加都只要十五块钱,这人刚刚就加一片菜叶就要他二十……
唉,就如同唐令所说,在新罗城或许要被骂成奸商,但在这明城之中,已经算便宜了。
因为在这明城之中,那些原料的价格都上来了,要是不卖这个价格,摊主就得喝西北风了。
这还只是这些推个车摆摊的,至于那些有店铺的,他们的东西就更贵了。
因为,除了成本费之外,他们还要承担另外一个费用——地租。
那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赚钱难啊!
当然,对于黄金戈他们这些修炼者来说,或许能简单一些。毕竟那些天材地宝和武功秘籍都不便宜,没钱拿什么修炼?
所以,这就是明城如此繁华的理由——许多修炼者来往于此。
旅舍之中,黄金戈躺在床上,心情已经平复下来。走到窗边,傍晚时分,此时正是卖东西的好时候,人流比他们来时还要密集。
长呼一口气,他还是推开房门走了出去。毕竟好不容易来个一趟,再说以他的财力,买些东西送给爸妈还是花的起的。
在街上逛了几圈,黄金戈便买齐了东西,给陈青韩伟的有了,王居的也在,这次同行三人也准备了,就是冷离这次一来就忙他的事情去了,他的礼物估计得到时候拐道去一趟冷家送到那。
正欲返回旅舍,黄金戈脑海中突然浮现出那次在平泽县的经历,迈向旅舍的步伐又转向街尾小巷。
看事不只能看表面,还要去往它的深层瞧。城市也是这样,再繁华的城市,也难免有穷人。
可事情却有些出乎意料,在转了三四条巷子之后,他没有看到一个乞丐。就是他找的是些颇为偏僻的巷子,愣是连一个乞丐都瞧不见。
有趣的就是,在那巷子的篓子里头有不少纸,上面黏糊糊的,不晓得是什么东西。
犹豫再三,黄金戈还是放弃了去捡一团瞧瞧的念头,他转身走了出去,准备再去一条巷子看看,要是还没什么问题,那就打道回府了。
就在他思索去何处之际,无意间瞥见一支队伍。那队伍很长,人与人之间也有些间隙,没听见什么喧嚣声,十分有礼。
但他们的衣着却让黄金戈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群衣衫褴褛的乞丐,居然还能这么有秩序的排队?
他顿时就来了兴趣,快步跑了过去,走到一个乞丐身边,拜了一拜,问道:“老哥,不知你们这是在做些什么,可否告知小弟?”
那乞丐也是相当有礼,回了他一拜,答道:“小哥客气了,今日是萧小姐贩粥的日子,我等在此地等候。”
说着,他便指着前面,黄金戈顺着看去,只见那里有一锅热粥,旁边还堆了不少米袋。
米袋旁边,有一人引起了他的注意:一头青丝过肩,面洁如霜,螓首蛾眉,明眸胜珠,唇红齿白,如同画中美人。
感慨之际,那姑娘突然一笑,更是让黄金戈都不由得痴了。
他不喜撒谎,也不愿撒谎,这个姑娘是他如今见过最美的姑娘,画中美人已经不配形容了,只有说是天宫仙女,方能表达他心中的惊讶之心。
不过,他的目光实在是太直接,那姑娘也感受到了,转身一看,注意到他痴傻的模样,不由得叹了口气。
一旁的女子见状,笑道:“小姐,你看那小子,也和当年的齐少爷一样,光是看着小姐就看呆了。”
“闭嘴!”萧月嗔怪道,随即走到黄金戈身边,直到美人走到面前,他才反应过来,回想起自己刚刚的神态,躬身一拜,道:“在下无心冒犯,还望小姐见谅。”
萧月打量了两眼,微笑回道:“无碍,不知公子到此何事?”
“这……在下初来明城,四处转悠,无意之间见此处有些热闹,便过来一看。”思索再三,黄金戈还是没有把自己的真实想法说出来,说谎他是受不了的,但说这些一半一半的话,他还是可以压制住自己的小习惯。
“跟这位老哥交谈一番,原来是姑娘在此处施粥,姑娘人美心善,真是让人敬佩。”
“多谢公子夸奖。”萧月脸色微红,又摇头道:“不过公子还是说错了,我在此不是施粥,而是以粥米为酬,来答复他们的劳动。”
见黄金戈面露疑色,萧月又解释一遍。原来她和这些乞丐立了一个约定:每周她都会给他们布置一些力所能及的打杂事物,然后把粥米作为劳动成果分发给他们。
黄金戈惊了一惊,没想到她这么一个姑娘家家居然能想到以工代赈,这可比单纯的赈济好多了。只是给他们施粥自然轻松,但长久一来极有可能会增添这些乞丐的惰性,甚至会让他们产生心安理得的念头,把这些粥米当作是自己应得的东西。一旦某日没来粥米,他们不会念往日的恩义,只会晓得今日的“亏损”。
到时候,伤钱又伤心,是半点好处都捞不着。
想着这些,黄金戈微微点头。他这些变化也被面前的萧月看见,后者心中一喜,心中暗暗惊讶:面前这人一身布衣,却有如此谈吐,见他这样子,难道知我真意?
“小姐!”这时,萧秋儿开口道:“东西已经发完了,我们该去拜见大师了。”
闻言,萧月略感惋惜,她朝着黄金戈歉意一笑,说道:“公子,我还有要事要办,不能随公子畅言,还请勿怪。”
“小姐此言实在是折煞小子了。”黄金戈躬身一拜,说道:“能与小姐这般人美心善之人交谈一二,实在是莫大的幸事,哪里还敢耽搁小姐的事情呢?”
萧月微微一笑,随即便与萧秋儿离去。
走出不远,萧秋儿掩嘴娇笑道:“小姐,刚刚那个小家伙真好笑,看他那样子,多呆啊!哪像人家齐公子,虽然见到小姐天仙之姿也愣住了,但人家好歹后面说话是没一点问题了,你看他,刚刚走的时候说的那些话,真让人恶……”
听着听着,萧月实在是忍不住了,没让她说完便给她脑袋上来了一下,可一看她捂着脑袋的可怜模样,斥责之语顿时烟消云散,
“秋儿,你又以貌取人了。那男子虽说一身布衣,但听他谈吐、观他言行,绝非乡野俗人,若是只把他当作一个贪色之辈,绝对是小看了他。”
“好吧。”
萧月轻叹一声,也不再管萧秋儿这敷衍无比的答复。她对自己的感觉很有自信,刚刚那人绝不是一个普通人。
一边想着,她一边加快了步子,这边离天明寺还是有些距离。
她那师父喜欢云游四海,与她已是许久未见,此时晓得他又回到了寺中,又怎能不去见上一见呢?
但是,也不能太迟,打扰他的休息不是她想要的。
若是黄金戈在此处,对她这步子的兴趣或许会超过她本人:眼睁睁地瞧着她一步步地迈着,可速度却是快的出奇,眨眼间就是数丈下去,就像是在瞬移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