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陆遥走后, 林夫人让小厮把食盒端到后院,给公爹送去。

想了想,还是亲自带着林子健走了一趟。

这些日子天气炎热, 老爷子苦夏愈发吃不下饭了。听下人说昨日才吃了两顿饭,每顿饭只食了一点米粥, 其余的什么都没动, 长此以往身体肯定越来越衰弱, 他们何时能回上京?

来到林老太爷的院子, 林子健越过娘亲匆匆往里跑,“祖父,祖父我来啦。”

屋子里响起几声咳嗽, 林老爷子被小厮扶着坐起来。

一进屋,林夫人就被药味和闷臭味熏得差点摔倒, 连忙询问屋里的下人,“怎么不给爹通通风?”

林老爷子摆手,“是我不许他们开窗的, 吹了风头疾又得犯。”

“祖父, 看我给你拿来什么好吃的了!”林子健招招手, 丫鬟赶紧把食盒递过来。“这是上次我要郎中帮忙去瞧病那家人送来的吃食,特地来感谢我帮忙呢!”

林静贤慈爱的摸了摸他的发囟, “好孩子, 你自己留着吃吧,祖父吃不下。”

“您尝尝嘛, 这菜做的跟咱们上京可不同, 闻着来十分美味!”林子健打开食盒, 先取出一个点心放在祖父手里。

林静贤抬手托着蛋糕仔细打量, 看起来确实跟上京卖的不太一样, 用手碰了碰,异常柔软。

“这是用什么做的?”

“不知道,下次北斗再来我问问他。”

老爷子捏了一小块放进嘴里,软糯香甜的口感让他惊讶的嗯了一声,这些日子喝药喝的嘴里都没了味,如今这块蛋糕瞬间让他找回味蕾。

“好吃!”

林夫人和林子健眼前一亮,能得老爷子夸赞,这陆郎君手艺果真不错!

林静贤一口气食了三块点心,下人赶紧给他端来参茶。老爷子抿了一口长舒一口气,这么多天肚子里第一次有了饱胀的感觉。

“没想到小小的秋水镇有这般厨艺的人,比上京的八珍还要厉害。”

八珍是上京最有名的糕点铺子,擅长八种点心,且价格昂贵不是寻常百姓能吃得起的。

余下的几块点心林老爷子让孙儿吃,林子健吞着口水摇摇头,“祖父身体不好,好不容易能吃得下东西,还是留着您吃吧,子健什么都能吃。”

林夫人心思一动,“你那同窗家里是开食铺的,说不定也卖这些吃食,不如下次去他家再买一些回来。”

“嗯!”

晚饭时,林老爷子又尝了尝其他几道菜,卤菜里最喜食豆腐干,四喜丸子也不错,唯独拔丝萝卜不太合他的口味,全都让林子健吃了。

第二日陆遥照常摆摊,前几日因病耽误了铺子里的生意,今天来了好多熟客打听他的身体。

“昨日我来买早食,听闻掌柜的病了,怎么样了?”

陆遥夹出锅里的油条,擦了擦手道:“好多了,就是热得中了暑病,不碍事的。”

“那就好,一日不喝你家的豆花,总感觉少点什么似的。”

陆遥忍不住笑意,结账的时候少给他算了一文钱。

上午忙忙碌碌的转眼就过去了,今日豆浆卖的倒多一些,余下的豆花还能卖十多碗。陆遥不打算卖了,干脆拿回去当午饭吃,省的中午生火做饭。

铺子收拾干净,陆遥把门窗关好准备回家。

远处突然驶来一辆马车,陆遥看着有点眼熟,毕竟镇上能用得起马车的人屈指可数。

不多时,车夫把车停在铺子门口,林夫人下了车径直朝陆遥走过来,“你家铺子这是该关门了吗?”

“林夫人,早食只卖到巳时。”

“那真是可惜了,还想尝尝你的手艺呢。”

“还有些豆花没卖完,夫人若不嫌弃进来喝一碗。”

林夫人点点头笑,今日她是来送食盒的,本来没打算吃东西,不过既然来都来了就尝尝他的手艺。

铺子很小但收拾的非常干净,屋里有股很浓的豆香味和汤卤味,闻着让人食欲大动。

陆遥盛了一碗豆花端上去,正好外面灶台的火还没完全熄灭,把油倒进去加了把柴,又给林夫人炸了两根油条。

屋里林夫人吃了口豆花,味道竟然比想象中还要好,爽滑的口感配上骨汤的香味,让人喝完一口还想喝第二口,简直欲罢不能。

怪不得老爷子和子健都这么喜欢吃他做的饭食,这陆小郎的手艺真不错!

陆遥夹着炸好的油条过来,“可还和您口味?”

“味道真不错,这么一碗豆花卖多少钱?”

“三文钱。”

“才卖三文吗?”林夫人有些吃惊,毕竟这东西吃起来可比食肆里几十文的菜美味多了!

陆遥笑道:“在这边做生意,来往的客人都是普通百姓,卖贵了买的人就少,左右不过是赚点辛苦钱。”

林夫人又尝了尝刚出锅的油条,“你这手艺若是去了上京开间食肆,定能让满城的人趋之若鹜。”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陆遥倒真想过去上京开铺子,可是他一没本钱二没人脉,光他一个小老百姓,没有官府发的文书,怕是连平州都走不出去。

“以后如果有机会,再说吧……”

林夫人把豆花吃得差不多,拿帕子擦了擦嘴道:“今日我来还有一事相求,那日你做的糕点十分得我家老爷子喜爱,他因身体不适一直都没有胃口吃东西,昨日吃了你做的糕点竟然食撑了。”林夫人顿了顿:“所以我想请你帮忙再做一些,多少银子你定就行。”

“那种糕点花不了多少钱,就是比较费功夫,夫人若是喜欢,明日我让北斗再去送一些过去,不要钱。”

林夫人眼前一亮,这陆郎君为人处世确实不一般,寻常人若是听到这番话话肯定忍不住开口要价,他竟然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如此我便先谢过你,以后若是遇上什么困难需要帮忙,尽管去林家寻我,能帮上的绝不推辞。”

陆遥面露惊讶,连忙拱手道谢,他明白这句话有多重,在这个时代,人脉远比金钱更可贵。

林家虽说现在是回来养病的,但在小小的秋水镇绝对是食物链最顶层的存在,若是能攀上这座靠山,以后再也不用担心有人来找铺子的麻烦了!

“快点,快点,别磨磨蹭蹭的!”官道上,一行长长的队伍像是蚂蚁搬家,慢慢的向前挪动。

今天是从平州去往营州的第十三天,也是他们离开家的第十八天。

昨天夜下了一场雨,今早路上泥泞难走,到处都是泥坑,车子很容易陷进淤泥里出不来。

赵北川拉着车一步一步的往前走,其他人跟在后面推车。

“大川,歇会吧,我和弟弟拉一会。”秦家大哥开口道。他已经拉了快一个时辰了,期间一直没歇脚。

赵北川擦了擦脸上的汗道:“翻过这座山再说,现在还不太累。”

如今他是队伍里唯一一个身体没受伤的人,其他人肩膀都没法看了,被绳子磨出一条血沟,皮肉都翻起来了。

赵北川之所以没把肩膀磨烂是因为他身上背着牛皮包,可以把绳子压在牛皮上减轻摩擦,但也磨掉一层皮。

前面是一个陡峭的山坡,拉着粮车翻山非常累,几乎像蜗牛一般一点点往上挪动。

突然前面有人惊呼了一声,一辆粮从山上滑下来!

“快让开!”赵北川反应极快,用力把车拉向旁边。

有躲避不及的瞬间就被车砸翻在地,只见那辆车乒乒乓乓向下翻滚着砸了十多个人,最后跌落山底散成一堆木头,被砸的人横七竖八躺在地上,有疼得原地翻滚哀嚎,有的干脆晕了过去。

“怎么回事!”校尉骑着马匆匆赶过来询问。

“前头拉车的人累晕了,车子没控制住滑了下来……”

“该死!赶紧去把下面的粮捡回来!”

小吏颤颤巍巍的指了几个人下去搬粮,“大人,这些受伤的人怎么办呐?”

“去看看还能不能动,能动的继续运粮,不能动的扔在原地。”

“啊?这……这荒山野岭,把人扔下,这……这不是等死吗……”

校尉眯了眯眼,“要么你负责把他们送回去?”

小吏吓得连忙跪地,“小人不敢,全凭大人吩咐。”

“前面的继续赶路,不许耽搁时辰!”

其他人麻木的拉起车子,一步一步继续向上攀登。

赵北川拉紧绳子,后面的推车的人也更加卖力,生怕他拉不住车子从山上滚下来。

路过那群受伤的人时,赵北川瞥了一眼,认出里面有两个人是陆家村的,正是去年服徭役的时候在河里救下那对父子,没想到今日倒在了这里。

翻过这座山前面的路平坦一些,赵北川换了位置让其他人拉车,他跟在后面歇息一段时间。

这次高家的兄弟没偷奸耍滑,主动要求拉车,刚才如果没有赵北川吆喝那一嗓子,他们肯定得被车砸下去,虽说不一定能砸死,但砸断了胳膊腿被留在这里早晚也得被狼啃了。

这一路也属赵北川拉的车多,大伙都承他的情。

往前走了二十里终于到了营州界内,官吏下令让大伙原地休息半个时辰。

不少人这才呜咽的哭出声,刚才被砸的有他们的亲人、朋友、同村,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被留在那里,不知道还能不能活命……

赵北川从包里拿出水囊喝了一口,本想抠一块糖吃,捏了捏布包里只剩一点了,没舍得又放了回去,把头埋在膝盖上休息。

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地方不疼的,特别是两个肩膀,越是松闲下来越疼的厉害,仿佛里面的骨头都被掰断了。

其他人也不比他好多少,秦父正在给两个儿子清理肩膀上的伤口,心疼的一个劲叹息。

张茂坐在旁边道:“非得把这血肉磨烂了,磨起老茧才不会再流血,且忍一忍吧。”

赵光瞥了他一眼,自打他听说这老家伙逃跑过就看他不顺眼。

坐到赵北川身边问:“还扛得住不?下午我跟秦老哥和张老哥拉一段时间,你们都歇一歇。”

秦父点头,“对,我们三个人一起拉应当没问题。”

张茂脸一青,他可不想拉车,奈何他说话不顶用,之前还有逃跑的先例,不敢出言反驳。

赵北川点点头,“那你们试试看能不能拉动,若是不行再换我们。”

休息的差不多了,官吏催促着他们继续赶路。

赵光、秦父和张茂三人在前面拉车,其他人跟在后面推车,虽然走得比之前慢一点,但好歹可以让他们歇一歇。

后面几日大伙都是这么配合着拉车,几个年轻人肩膀上的伤也慢慢结成血痂,不再往下流血。

越往前走随行的校尉和官兵脾气越暴躁,之前只是拿言语吓唬他们,这会儿走得慢了开始拿鞭子抽。那可是军中用牛皮鞭子,抽在人身上瞬间皮开肉绽。有好几个人挨了鞭子,疼的他们跪地求饶。

“恁娘的,赶紧起来继续走,再走这么慢全老子把你们全都抽死!”

这些人只得忍着痛爬起来,加快速度。

葛校尉拉着缰绳脸上的表情十分凝重,再往前走三十里就是“大通口”这地方是三条路的交界处,分别通往营州府城,高句丽和契丹国。

而且这里还有一个非常要命的弊端,平坦开阔,十分适合骑兵冲锋,没有躲藏的地方。

前朝没跟契丹打起来时,两国曾过通商,这条古路就是那时留下的,如今成了兵家的必争之地,经常有敌军在此流窜打劫商队和粮草。

眼下这一千多民夫拉着两千多石的粮草,好像是一块肥肉,任谁见了都要咬上一口。

虽说随行有两百多护卫兵卒,可真打起来这两百人顶个屁得用,不够那些蛮子冲锋一回的。

“你们若不想死的话,今日必须北行六十里,再有三日我们就抵达营州军营了!”他夹着马腹在人群里来回叫喊。

其他人一听瞬间来了气力,只要把粮食运到军营他们就能回乡了!走了这么远的路终于看见曙光!强烈的思念让他们健步如飞,速度竟比之前快了一倍不止!

还不到晌午就到达“大通口”地带。

这里前些日子发生过战争,路上还能看见不少腐烂的尸首和马尸,人们心惊胆战的往前走,生怕碰上偷袭的军队。

葛校尉也是打起了十二分精神,让士兵拿好手里的长戟,长矛,随时准备战斗。

向北走了不到十里,大伙突然听见雷声。

“怎么大晴天的打起累了?”

“不知,许是要变天了。”

队伍中张茂突然脸色一变,这声音他听过,哪是什么雷声,是蛮人的马蹄声!

吓得他癫狂道:“快跑吧!蛮人来了!!!”

他这一嗓子把人群喊乱了套,葛校尉目眦欲裂,拎着长矛冲过来一把插进张茂的后心!

“我看谁他妈敢跑!谁敢跑老子第一个先宰了他!”他愤怒的吼道:“这里四面平地你们两条腿跑得过四条腿?这是我大武朝的地界,蛮子敢来就让他们有去无回!”

士兵们握紧兵器,百姓们握紧拳头,所有人大气不敢喘一下。

片刻钟,远处一队人马朝他们缓缓逼近!

“完了,完了……”赵光嘴里喃喃道,两股战战,鼻涕眼泪控制不住往下流,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大概是临死前的恐惧。

秦家父子三人靠在一起,秦父捡了连根木头棒塞进儿子手里,“莫要害怕,实在没法子就跟他们拼个你死我活!”

高青河和高清海两人吓得抱作一团,刚才张茂被刺死的时候,就已经把两人吓尿了裤子。朝夕相处了这么久,眼睁睁看着他死在自己面前,那种恐惧无以言表。

田家大哥想要往车底躲藏,高万也想用粮袋子把自己挡住。

唯有赵北川把手伸进背包,拿出那把巴掌大小的刀子,紧紧的握在手心。

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他不能死,他不能死在这里,陆遥还在等着他回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