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春景 作品

第 85 章 穿越中世纪085

路易莎他们一路以不算快,但也不慢的速度前往普法尔茨。在离开布鲁多后,穿越多森公国,就来到了弗兰哥尼亚公国。而进入弗兰哥尼亚公国后,大约不到一个礼拜,探路的几名骑士就带回了两个陌生骑士。

他们是东道主安排在大路上,随时等候前往普法尔茨的诸侯的骑士。一旦遇到探路骑士,就会跟随来请安,并在请安之后回去报信——请安本身也是一种通知,通知来的一方做好被招待的准备。

是的,被招待也是需要做准备的.这一天,投宿在城市的富商大宅里后,路易莎就抓紧时间准备了起来——相比起不知道环境的旅店,富商的宅邸无疑是好得多的住处,为了住下同行许多人,伯爵要求此地市政府安排了好几个富商宅邸。

当然了,不是人人都能住进富商宅邸的,这些大宅本身的居住者也会担心骑士老爷们会不会一个不好,就客串一把盗匪,把自家给祸害了。就是一些有身份的人,以及贴身随从能住进去,其他人还是住在附近旅馆之类的地方。

侍女们侍奉路易莎洗头洗澡平常在路上,洗澡还好一些,洗头真的要路易莎完全不能忍受了,才会洗一次。而且今天不只是路易莎要沐浴,侍女们也纷纷准备洗澡,或者至少要擦个澡。毕竟明天就有东道主来迎接的队伍了,当然要保证自身由内而外无可挑剔!

雨果夫人一边给路易莎擦头发,一边说起明天的事:“郡主一定要装扮得光彩夺目,这种大型庆典,‘客人抵达’与‘主人欢迎’,本来就是庆典第一个重要部分。现在大家流行将其组织成戏剧一样的‘闪亮登场’,对双方都是。”

“这关系到伯爵的体面,当然也关系到您自身的体面.那些不认识您的高级贵族,要以怎样的态度对您,很多时候一出场就决定了——那些来迎接的人,都最善于传话的,一旦回去,立刻就能将这一次见到的新人、新事,散播开来。”

路易莎对此表示‘理解’,也无意这个时候搞特殊操作。所以在擦干头发的过程中,就让其他人找衣服、珠宝,确定自己明天要穿的、要戴的。

第二天清晨,晨祷结束后,路易莎穿上了前一晚选的衣服:内里是一件灰绿色织锦缎束腰裙袍,这件衣服的颜色和她的眼睛相衬,不知道怎么染的,虽然带着灰调,但配着少量的淡色花纹,既华丽又清新。

束腰的腰带不必多说,也包着金银,腰带扣上是一颗胡桃大的祖母绿。

这样一件衣服已然奢华,但相比起压在外面的斗篷,又什么都不算了。那是一件鲜红色的天鹅绒斗篷,为罗兰西地区的卢卡出产。那里生产的天鹅绒质地最为华贵,不仅绒最厚,还会织入一些金银纱线。这样当丝绒在不同光线下变幻光泽时,还会闪出点点金银光。

这样的斗篷用最好的鲜红色染料来染是最正常的,因为这个颜色染料昂贵,才不算浪费了好料子!

而这件长长的、带着拖裾的斗篷,上面还有金线刺绣的麦穗图案,边缘和领口部分则用金色丝线做的流苏装饰,金色和红色搭配,尤其显得骄傲高贵——说实话,这个颜色搭配非常挑人,如果人不够出众,穿上这件斗篷就很容易被压住,衬得格外寡淡普通。

相反,本身如果比斗篷更夺目,那就真是人群中的焦点。不用介绍、强调身份,众人自然知道当事人的超然地位。

路易莎显然就是极为合适的人,当雨果夫人将一枚镶着黄钻的十字架大胸针别在这斗篷领口时,就连平常看惯了路易莎的海莲娜都忍不住道:“

说实话,宫廷诗人们总是乐此不疲地、以诗歌赞颂自己女恩主的华服,是如何如何与她们美丽的面庞、优雅的举止相称,我都觉得枯燥无聊。”

“一方面实在是太多了,而且很多完全就是在套用前人诗句,就连他们女恩主的衣服,也不见得如他们所描述,这就是纯粹的取悦女恩主,满足一种虚荣。另一方面,一个人成了一个衣服架子,穿着繁复到了极点,叠床架屋,以至于行动不便,真的会很美吗?”

“直到见您少见地隆重妆饰,我才明白,这是有其道理的。”海莲娜说到最后甚至叹息出声。这样的体会对她一个很少感叹的人,也几乎是头一次了。

“还不够呢!”别好大胸针的雨果夫人笑呵呵退到一边,接过另一个侍女捧来的圆形皮革盒子。

这是一个王冠盒,里面是一只黄金为底座,正面镶嵌了一颗重达26克拉鸽血红宝石的冠冕——这正是当初伯爵夫人想要拿去给伊娃做陪嫁,伯爵不答应的巴尔扎克家家传王冠。

因为是100多年前的王冠了,黄金底座是由六块黄金饰板以铰链拼接而成,不是当下的风格。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每块饰板下半部分都是大致的梯形,上部则是三叶草形状,整体底部满是花丝工艺,衬托出了梯形底部镶嵌的5块宝石,以及三叶草上部镶嵌的4块宝石。

其中正面一块饰板,下部中心位置的宝石就是那块26克拉的鸽血红宝石,四周是4颗较小的其他宝石。至于其他饰板,下部中心位置都是白色玛瑙浮雕头像,其他和正面饰板则是一样的。

这顶王冠非常沉,光是黄金就用了4磅,还不算那些宝石。光是看这扎实的用料,就知道其风格‘纤巧’不了。事实也是这样,这顶王冠的分量,连带着它相对古旧的风格,都让它显得格外尊贵、庄严!

非常适合重大场合压场子。

路易莎今天的头发被编成了多根细辫,然后又盘编成了披着的样式——最后做成的发型,和历史上那幅茜茜公主戴星芒珠宝画成的知名油画中差不多,就是电影《茜茜公主》也还原过的那个。乍一看像是披发,其实是编发之后再盘发。

对于头发长且厚密的人来说,这样梳发显得庄重,一丝不乱,更不会发型变形,另外还达成了披发效果。

这样的‘披发’也是最适合戴特别隆重的冠冕的,所以当雨果夫人捧着那顶巴尔扎克家家传王冠,安到路易莎头上时,真的没有更合适了——说实话,过于高级,以至于今天这个‘小小’的迎接场合都配不上。

海莲娜就直接说道:“您今天的妆扮,要么是去给国王做新娘的,要么就是女王的加冕仪式了。我敢说,看到您的人,没有一个能怀疑您的优越地位。”

“您这话说的太放肆了我既不能嫁给国王,也不可能加冕为女王,让人听到了,闲话就要满天飞了。”路易莎感受到了王冠的重量,脖子都不能随意转动了,只能目不斜视说这话。

嗯,她的话也全是实话,哪怕将来菲利普王子成为瓦松国王,路易莎也不是他当国王的时候嫁的啊。婚礼本身的级别还是王子妃的级别,不是王后的。

“能有什么闲话?”海莲娜倒是无所谓:“您就放心吧!凡是见到您的人,不会认为说您要给国王做新娘是放肆。只会觉得,您这样的人物都做不成王后、戴上后冠,那‘王后’也不过如此,原来国王也不是事事都能拔得头筹!”

海莲娜的这番话可谓是‘先见之明’,之后来迎接‘巴尔扎克伯爵’的队伍,凡是

离得近一些,看到帘子拉开的马车里的路易莎的,都有差不多的想法。

这个迎接队伍由本次的东道主派出,主要由骑士队伍和乐手队伍共同组成。他们都身着盛装,五彩缤纷,是典型的庆典气象。

其中,打头的是两个小号手、两个铙钹手、两个定音鼓手——这些都是足够响亮的乐器,最适合吸引人注意,并制造热闹的节日氛围,所以一般都是迎宾乐队中排在前头的。此时他们吹响欢迎宾客的乐曲,确实一下就将气氛烘托出来了。

这个时候,路易莎才真有了一点儿自己是来参加大型庆典的感觉.

再然后,是数名鼓手、吹笛人,他们夹杂在一群骑士侍从中。这群骑士侍从,有两人牵着驮马,马背上是他们一部分人的行李,上面还盖了一块丝绸,遮盖了行李杂物。另外还有两人,牵着上有宝鞍的好马。

他们这些人后面,又是四个骑马的骑士,每个人都穿了崭新的盔甲,并且手持长矛。这当然不是为了战斗,礼仪性质是最主要的。

4个骑马骑士后则是乐队的最后一部分成员,一些弓弦乐师。他们的乐器多种多样,有琉特琴、小提琴(和后世的小提琴看起来差别极大)、绞弦琴、菲德尔琴等等。有的琴用琴弓拉,有的要拨弹,还有的是按键的这就是古代吧,很多东西都还没有形成所谓的‘规定’‘形制’‘最佳’,就很‘自由’,百花齐放的。

按照惯例,由弓弦乐师们陪伴着的就是迎宾队伍中最重要的人了,一般都是贵族.没毛病,‘主角’总在最后登场嘛!

事实也没错,弓弦乐师后紧跟着的是一位骑马的年轻骑士,穿着十分气派,一看就知道是一个王侯。走近一些,看清楚他身后侍从举着的旗帜了,才知道他是上一任‘罗马皇帝’所在家族的人,而且应该是近支(纹章非常像)。事实上,他是新任‘慕伯汉国王’的侄子,他代表自己的伯父来迎接巴尔扎克伯爵一行。

他的身旁,只落后半个马身位置的,是两名骑士,也是他的同伴,一看就知道同样是王孙公子。

迎宾队伍上前,前面的人又让开了一个开口,‘慕伯汉国王’的侄子这才和自己的伙伴一起上前,和骑在马上的巴尔扎克伯爵打招呼。

“哦!伯爵!首先是上帝欢迎您,其次,我代表我的伯父也欢迎您,当然,我本人也欢迎您!” 这个年轻人跳下马来,躬身说道。

“很高兴能得到您伯父的欢迎,我来祝贺他.”巴尔扎克伯爵不紧不慢地下马,将手递给对方,回应了这句问候。然后才指了指一旁的华丽马车:“那儿是我的女儿,我的继承人,她也一同来祝贺!”

因为在马车上,不便回应,路易莎便微微探出身子,朝这位年轻骑士点头致意。

巴尔扎克伯爵说话间注意到他们的队伍里还带了猎鹰,高兴地说:“.再好不过了!剩下3天,我们可以一边赶路,一边打猎取乐!我记得,从这儿到普法尔茨,中间可是要经过一些适于打猎的森林的!”

显然,伯爵被认为是这次庆典很重要的客人,迎宾队伍走了三天的路程来迎接。当然,这也有他作为慕伯汉人的‘外宾’,礼宾规格自动升半级的缘故。古今中外都是这样的,对‘外客’,总是会格外客气一些,礼多人不怪嘛。

伯爵说完话发现,对面的年轻人一点儿没有刚下马问候时的机灵,像个呆头鹅一样愣住了。不只是他,跟随着他下马的两个同伴也是一样——他很快反应过来这是为什么,然后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当然只能是因为刚刚探出身子致意的路易莎哦, 伯爵深感有一个美貌的女儿,着实是一件愉快的事。至少看着年轻人们,无论是再出众的骑士,也轻易被攻破,真是说不出来的自豪。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伯爵这个人也挺恶趣味的。

就这样,和欢迎队伍汇合之后,路易莎他们一行再次上路。这一路因为多了乐队,时不时就会有音乐响起——乐队似乎是演奏一阵、休息一阵,这样的。

“看起来,那位阿尔萨斯家族的爵爷,已经完全被您迷住了!”队伍在距离普法尔茨宫廷不远时,海莲娜注意到某位骑士更频繁地找机会接近路易莎的马车,忍不住打趣路易莎。

这也是她们一直以来像朋友一样相处的结果,不然身为侍女的海莲娜怎么敢调笑路易莎?

‘阿尔萨斯’正是即将加冕的慕伯汉国王的家族姓氏,所以说那个来迎接他们的年轻贵族是‘阿尔萨斯家族的爵爷’.说实话,这也算是尊称了,对方此时真不一定有爵位在身。毕竟年轻贵族不少都是‘光头阿哥’的状态,只有一个骑士身份是真的。

就算王室宗亲,情况好一些,可阿尔萨斯家族情况特殊,就不像是能给旁支年轻人捞爵位的样子呢实在是阿尔萨斯家族太弱了,原本就是慕伯汉诸多公爵、伯爵中不上不下的一个,就算机缘巧合当上了国王,底子也太差。

“别说这样的话!”路易莎轻轻拍了一下海莲娜的手背,轻声说道,十分之端庄。

“哦!您总是这样有时候真看不出来您是个十几岁的少女,而我马上就要30岁了。”海莲娜这个年纪,在此时决不能说年轻。但可能是因为没结过婚,也可能是一直以来专注于炼金术,总之整个人状态十分年轻,有一种‘轻快感’。

这在此时很罕见,不过路易莎倒觉得正常.后世的独立女性,不到30岁算什么?没结婚的话,状态和海莲娜差不多的一抓一大把!

海莲娜说着,视线投到了车外:“看起来我们快要进城了,路变得好走多了.这次住宿似乎要安排在城里?这一点真的很不错,毕竟现在夜晚已经很冷了,我可不想住帐篷。哪怕是最好的毛皮制作的帐篷,也不如正经的屋子。”

“因为普法尔茨宫廷就在城里啊。”路易莎跟着说。

宗教贵族的统治核心就在城市,他们一般也不会想说扼守要道,防备敌人,住到军事化明显的城堡里。因此,宗教贵族的宫廷设在城市里,这是非常合理的。也是因为宫廷在城中,在普法尔茨举行庆典,来宾大多都能安排住在城里。

如果不是这种情况,要么就得住帐篷,要么就得住临时搭建的木制建筑——说实话,后者也不会很多,结果就还是得搭帐篷。

当然,所谓安排在城里住下,也不是说每个人都能住进温暖舒适的房子了。说到底普法尔茨是一座不大的城市,城里的居民自己也要住,这会儿能腾出多少空房间呢?要知道,光是巴尔扎克伯爵一行,加起来就有几百人呢!

而这次来的宾客里,这不算多,慕伯汉的大领主,光是骑士就能拉出这么多了!小领主们少一些,可架不住小领主多啊,算总数就吓人了路易莎了解过如今这种大型庆典的情况后,估算过了,她觉得这次普法尔茨宫廷庆典,少说也会让小小的普法尔茨涌入6万人。

高级贵族、普通骑士、仆人、商人、流浪艺人.这个时候都在向这座城市汇聚!

路易莎最保守估计的6万人,这已经是原本普法尔茨人口的数倍了!换个说法,即使

将原本的普法尔茨居民全赶出城去,房屋应该也不够所有来宾住——只供贵族和普通骑士都不够!

那些住不上正经屋子的,有些会被分流到城外离得近的庄园里。有些还是老办法,在划定的宿营地里搭帐篷.这年头的城市嘛,不像后世是‘寸土寸金’,即便不是广场,也经常在一些莫名其妙的角落出现大片空地,甚至不算小的树林!

当然,路易莎,还有跟路易莎一起行动的侍女、女仆们不用担心,他们肯定是有地方住的。

事实上,路易莎还是低估了这次大量涌入的人口带来的住宿压力,在他们一行人的队伍靠近普法尔茨时,就已经看到城外大片的帐篷了。显然,城外也划定了不少宿营地,这只能是城里搭帐篷都地方不够了。

就在她们好奇观察那些帐篷的时候,又有侍从过来通知:“郡主!伯爵让小人通知您,阿尔萨斯公爵一家正在城门口准备迎接我们,您也得做好准备。(<a href="http://.[co.co)(com)” </p>

‘阿尔萨斯公爵’就是马上要加冕的‘慕伯汉国王’,只不过还没加冕,所以无法称呼为国王,只能用阿尔萨斯家族原本就有的公爵头衔称呼。

当然也不是所有来宾,‘阿尔萨斯公爵’都会亲自在城门口迎接的,看得出来他很重视巴尔扎克伯爵——这倒是不奇怪,别看巴尔扎克伯爵‘只是’个伯爵,而阿尔萨斯公爵现在已经是公爵,马上还会成为国王、皇帝。两人的地位却不是爵位表现的那样,等级分明。

只能说伯爵和伯爵不一样,公爵和公爵也不一样.这其实和华夏春秋战国时,各个国家的情况很像。楚国只有一个最低等‘子爵’的爵位(男爵和子爵在周朝的五等爵位里同等,都属最低),不是一样是天下仰望的大国?而宋国、虢国是最高等的公爵爵位,又怎么样呢?

公爵不见得比伯爵强,非要说的话,一些很厉害的高登兰、瓦松男爵,完全可能比某个慕伯汉公爵、伯爵强大。爵位归爵位,实力是另一回事。

真要说是过去,阿尔萨斯家还没染指‘罗马皇帝’头衔的时候,一个慕伯汉不上不下的普通公爵,根本不能和作为瓦松十二大原始贵族的布鲁多伯爵相比——瓦松十二大原始贵族,其中只有6个是世俗贵族,有3个公爵、3个伯爵,都是传承久远、领地广阔、经济实力雄厚、武德充沛的!

就算是现在,阿尔萨斯家当‘罗马皇帝’了,以他们家的情况,还是得多多交好实力强大的诸侯。

而且相比起慕伯汉国内一干利益牵扯太深的大小诸侯,巴尔扎克伯爵这种挨着慕伯汉,但又暂时没什么复杂利益在其中的(之所以说‘暂时’,是因为巴尔扎克家族刚刚和波拉格王国联姻了,今后就不知道了。但也很难说,联姻这件事本身会不会加重巴尔扎克伯爵的分量),还是阿尔萨斯家的重点交好目标。

所谓‘远交近攻’么。

作者有话要说